○公主上
《易·泰卦》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妇人谓嫁曰归。泰者,阴阳交泰之时,女随尊位履中。居顺,帝乙归妹,诚合斯义。)
《尚书·尧典》曰:釐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注云:降,下也。嫔,妇也。(《楚辞》曰:帝子降兮北渚,目渺渺兮愁予。王逸注曰:帝子,尧子也。)
《毛诗》曰:《何彼秾矣》,美王姬也。虽则王姬亦下嫁於诸侯,车服不系于其夫下。王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雍之德也。"何彼秾矣?棠棣之华。曷不肃雝?王姬之车。何彼秾矣?华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之子。"
《春秋左传》曰:襄二十五年曰:"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阏父,舜之后,当周之兴,阏父为武王陶正。)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也,与其神明之后也,(舜,圣,故谓之神明。)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庸,用也。元女,武王之长女。胡公,阏父之子满也。)而封诸陈,以备三恪。"(周得天下,封夏、殷二王,后又封舜后,谓之恪,并二王,后为三国。其礼转降,示敬而巳,故曰三恪。)
又《庄元年》曰:单伯送王姬,(王将嫁女于齐,命鲁为主,故单伯送天子嫁女于诸侯,使同姓诸侯主之。不亲昏,尊卑不敌。)筑王姬之馆于外。
《公羊传》曰:天子嫁女於诸侯,天子至尊,不自主婚,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
《史记》曰:婺女,天孙也。
又曰:公叔相魏,尚魏公主,而害吴起。公叔之仆曰:"起易去也。"魏相曰:"奈何?"其仆曰:"吴起为人节廉而自喜名也。君因先与武侯言曰:夫吴起贤人也,而侯之国小,又与强秦壤界,窃恐吴起之无留心也。侯即曰:奈何!因谓侯曰:恐试延以公主,起有留心则必受,无留心则必辞侯,以此卜之。君因召吴起而与归,即令公主怒而轻君。起见公主之轻君也,则必辞。"于是吴起见公主之贱魏相,果辞魏武侯。魏武侯疑之而不信也。
又曰:李斯长男由为三川守。诸男皆尚秦公主,诸女悉嫁诸公子。由告归咸阳,斯置酒于家,百官长皆前为寿,门庭车骑以千数。
《汉书》曰:单于兵强,数苦北边。上问娄敬,敬曰:"陛下诚能以嫡公主妻单于,厚奉遗之,彼知汉女送厚,蛮夷必慕,以为阏氏,生子必为太子。岂闻外孙与大父抗礼哉?"
又曰:周勃下廷尉,吏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公主,孝文女也,勃子胜尚之,故狱吏教引为证。
又曰:宣平侯张敖尚惠帝姊鲁元公主,有女。惠帝即位,吕太后欲为重亲,以公主女配帝。
又曰:孝武卫皇后,字子夫。为平阳主讴者。武帝即位,数年无子。过平阳主,既饮,讴者进,帝独说子夫。帝起更衣,子夫侍尚衣轩中,得幸。还坐甚忻,赐平阳主金千斤。子夫上车,主附其背曰:"行矣!强饭勉之。即贵,愿无相忘。"
又曰:乌孙以马千匹娉女汉。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焉。赐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乌孙昆莫以为右夫人。公主至其国,自治宫室。昆莫年老,言语不通,公主悲愁,自为作歌。天子闻而怜之,遣使持帷帐锦绣给遗焉。
又曰:林虑公主子昭平君尚武帝女夷安公主。林虑病困,以金千斤、钱千万为昭平君豫赎死罪,帝许之。林虑公主卒,昭平日骄,醉杀主傅母,系狱。廷尉上请,左右为言:"前入赎,陛下许之。"帝曰:"吾弟老,有是一子,死以嘱我。"故於是为之垂涕良久,曰:"法令,先帝所造,因弟故而诬先帝之法,吾何面目入高庙乎!"遂可其奏。
又曰:昭帝始立,年八岁,帝长姊鄂邑盖长公主居禁中共养帝。盖公主私通客河间丁外人。上与大将军闻之,不绝主欢,有诏外人侍长公主。
又曰:初,帝姑馆陶公主号窦大主,堂邑侯陈午尚之。午死,主寡居,年五十馀矣。董偃始与母以卖珠为事,年十三,随母出入主家。左右言其姣好,召见曰:"吾为母养之。"因留第中,教书计相马御射,颇读传记。至年十八冠,出则执辔,入则侍内。为人温柔爱人,以故诸公接之,名称城中,号曰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