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地部·卷二十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14:51:16

  《周礼》曰:凡邦工入山林而抡材,不禁。

  又曰: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计其林麓而赏罚之。(郑玄曰:平其守者,平其地,各守林麓之部分。)

  又曰: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夏日至令刊阳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剥阴木而水之。(郑玄曰:刊,剥也。生山南为阳木,生山北为阴木。火之水之,则使其肄不生。)

  又郑注曰:竹木曰林。

  《大戴礼》曰:高山多林,虎豹蕃孕焉;深泉大川,鱼龙交焉。

  《左传》曰:楚薳掩为司马,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牧隰皋。

  杨方《五经钩深》曰:夫鸟游旷泽之地,而比翮者万群;虎居繁林之薮,而接豪者千数。

  又曰:夫霜树落叶而鸿雁南飞,桃林披华而玄鸟入宇。

  《家语》曰:芝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穷困而改节。

  《史记》曰:殷纣厚赋税,实鹿台钱,盈钜桥粟,广沙丘苑台。大戏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为长夜之饮。

  又曰:稷母姜嫄,见巨人迹,心忻践之,而身动如孕胎,居期生子,弃之隘巷,马牛不践;徙之林中,会山林多人;迁之渠中冰上,鸟以翼覆荐之。

  又曰:单于秋马肥,大会蹛林,课校人畜。

  又曰:神龟在江南嘉林中。嘉林者,无鸟兽,无毒虫,火所不及,斧所不至。

  《帝王世记》曰:桀为肉山脯林,以酒为池,使可运舟。

  《汉书》曰:草木未落,斧不入於山林;豺獭未祭,罟网不布於野泽。

  又曰:山林之士,往而不能返;朝廷之士,入而不能出。

  《后汉书》曰:法雄为南郡太守,移书属县曰:"凡虎狼之在山林,犹人民之居城市。"

  张莹《汉南记》曰:樊重家素富,田至三百顷,竹木成林,六畜放牧,桑漆鱼池,闭门成市。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地部·卷二十一

下一篇:地部·卷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