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时序部·卷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14:46:45

  ○闰

  《说文》曰:闰余分之月,五岁再闰也。告朔之礼,天子居宗庙门中,故其字从王在门中也。

  《白虎通》曰:月有闰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十二月日不匝十二度,故三年一闰,五岁再闰也。明阴不足,阳有余。闰者,阳之余也。

  《书·尧典》曰:帝曰:"咨,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咨,嗟;暨,与也。匝四时曰期,一岁十二月,月三十日,正三百六十日,除小月六为六日,是为一岁。有十二日未盈,三岁足得一月则置闰焉。以定四时之节气,成一岁之历象。)

  《传》曰:闰月不告朔,非礼也。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杜预注曰:步历之始,以为术之端首也。日月之行,有迟有速,必分十二月,举中气以正月也。余日则归于终,积为闰也。)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人则不惑;归余于终,事则不悖。

  又曰:闰月戊寅,济于阴阪。注以为门五日,盖误以门字与五字合为闰月也。

  《公羊传》曰:闰月不告朔。曷为不告朔?天无是月也。闰月矣,何以谓之天无是月?月非常月也。(所在无常,故无正也。)

  《穀梁传》曰:闰月者,附月之余日也,(一岁三百六十日,余六日,又有小月,积五岁得六十日而再闰,故曰附月之余日也。)积分而成于月者也。天子不以告朔,而丧事不数也。

  《礼·玉藻》曰:听朔于南门之外,(诸侯听朔于庙,天子听朔于明堂,诸侯告朔于祖,则天子告朔于文武也。)闰月则阖门左扉,立乎其中。(闰无中气无时令,故不听于堂也。门谓庙门,立其中当视朝。)

  《周礼·春官》曰:闰月,太史诏王居门终月。(门谓路寝门也。郑司农云:《月令》十二月令在青阳明堂总章玄堂左右之位,惟闰无,居于门。故于文,王在门谓之闰。)

  《春秋元命包》曰:三年一闰以起纪。(宋均注曰:纪,法也。三年加以一闰以会成岁也。)

  《史记》曰:黄帝起消息,正闰余。

  《汉书音义》曰:岁之余为闰。

  《文士传》曰:陆续,字公纪,作《浑天说》,曰:"闰月无中气,斗斜指二辰之间。"

  《荆楚岁时记》曰:周礼云,王出居寝门,故为字门中从王也。是月也,不举百事,以非中气也。

  ○岁

  《释名》曰:岁,越也,越故限也。年,进也,进而前也。祀,已也,新气生,故气已也。载,载生物也。

  《白虎通》曰:年者,仍也,年以纪事。岁者,以纪气物,据日为岁,据月言年。载之为言成也,载成万物终始也。五帝言载,三王言年。《世本》曰:"后益作占岁。"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时序部·卷一

下一篇:时序部·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