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之《荆州记》曰:朝阳县樊重母畏雷,重为母立石室以避之,悉以文石为阶砌,至今犹存。
孟奥《北征记》曰:凌云台南角一百步,有白石室,名"避雷室"。
又曰:临贺有石方二丈,石有磨刀斧迹,春夏常明净,其迹甚新。秋冬则苔秽,故为雷公磨石。
《庄子》曰:阴阳交争为雷。
《文子》曰:夫目察秋毫之末,耳不闻雷霆之声;耳调金石之音,目不见太山之形。小有所志,必大有所忘。
《曾子》曰:阴阳之气俱,则为雷。
《淮南子》曰:阴阳相薄,感而为雷。
又曰:荫不祥之木,为雷霆所扑。
又曰:庶女叫天,雷电下击,景公台殒,支体伤折,海水大出。(庶贱之女,齐之少寡妇人也。无子不嫁,事姑谨敬,姑无男有女,女利母财,令母嫁妇,妇终不肯。女杀母以诬寡妇,妇不能自明,冤结叫天,天为作雷电下击景公之台。殒,坏之也。伤毁景公支体,水为之溢。)
又曰:雷霆之声可以钟鼓写也。风雨之变可以音律和也。
《抱朴子》曰:雷,天之鼓也。
《鹖冠子》曰:昔者有道之君取政,非取于耳目也。夫耳之生聪,目之生明。两叶蔽目,不见太山;两豆塞耳,不闻雷霆。
《孙子》曰:击电无停光,疾雷无余声。
《河图帝通纪》曰:雷,天地之鼓。
《河图》曰:玉虎晨鸣,雷声也。
又曰:黄帝以雷精起。
《六韬》曰:武王伐纣,雨甚雷疾,武王之乘,雷震而死。周公曰:"天不祐周矣!"。太公曰:"君秉德而受之,不可如何也。"
伏侯《古今注》曰:成帝建始四年,无云而风,天雷如击连鼓,音可四五刻,隆隆如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