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列传·卷二百五十五

更新时间:2021-03-03 12:54:13

  宋承庠,字养初,江苏华亭人。由拔贡考取小京官,铨工部。光绪四年,举於乡,迁主事。八年,充总理衙门章京,迁员外郎,转御史。二十六年,巡视京城,联军入,遥望城内火光烛天,自言:“主辱臣死,义无可逃。”疾书一纸遗家人曰:“宗庙宫寝,已付一炬,敌人残忍,不共戴天。读圣贤书,惟有捐躯报国而已。我得死所,妻子勿以我为念。”时已仰药,口不能言,越一日卒。赠四品卿衔。

  王铁珊,字伯唐,安徽英山人。光绪十五年进士,铨兵部主事。居久之,母年老,欲归省。会拳乱作,知都城必危,遂不去。悉举赀斧寄母,独留百金,复分其半助邑馆贫不能归者。其人谓:“盍不偕南?”曰:“时势至此,不能出力抗敌,已负朝廷;若更引身远避,何以为人?且在京为大清官,在籍践大清土,国苟不保,家将焉属?”其人知其隐蓄死志,强之行,不可。两宫既西狩,遂伏案作书寄弟,略云:“身非武职,恨不能执干戈卫社稷;官非台谏,又不获效忠言维国是。如都城不保,义不偷生。所恨居官以来,未能事母,长负此不孝之罪耳。”书毕,肃衣冠拜,默坐室中。闻内城陷,自缢死。遗书友人治后事,谓:“某非死节,不忍见国事败坏耳。”事闻,赠员外郎,又追赠道员。荫一子入监读书,以知县用。

  论曰:国都既陷,主辱臣死,此大义也。崇绮久著清节,终以一死自明。延茂等见危授命,义不苟生。色普徵额等执干戈卫社稷,死犹不瞑,至今皆凛凛有生气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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