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列传·卷二百二十八

更新时间:2021-03-03 12:51:20

  三十三年,补大理院正卿,奏请敕部院大臣会订法律,略言:“法律主要在乎组织立法机关,而所以成之者有三,曰:定法律宗旨,辨法律性质,编法律成典。中国数千年来,礼陶乐淑,人人皆知尊君亲上。此乃国粹所在,必宜保存,用各国之法以补其不足。尤须造就法律人才,治法治人,相因为用,然后可收实效。”又言:“立法之要,规模不可不闳,推行必宜有渐。否则未当於人心而贸然以试,诚恐外国属人主义势力日益扩张,而吾国属地主义处理愈形棼纠。有司奉行不善,反使外人得以藉口,为患甚大。”疏入,多议行。俄授吏部侍郎,充经筵讲官。三十四年,丁母忧。未几,卒。

  仁黼内行修,不自标异。尝被命治河,卻例馈节省金,同官惧,谓将兴大狱。仁黼忽索取金,众始安,然颇怪其失操。已而河南巡抚上言绅士助学校金,不受奖叙,数与之同。朝士益服其清不绝物云。

  张亨嘉,字燮钧,福建侯官人。光绪九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十四年,视学湖南,念儒官为士模范,不激浊扬清,曷以励风教?疏荐文行交修者数人,士习为一变。二十三年,入直南书房。越二年,除司业,频转太常寺少卿。一岁五迁,殊数也。

  二十六年夏,亲贵大臣信拳民有神术能攘外,饰词入告,上疑之,命亨嘉察视。亨嘉知其不可恃,条上弭衅机宜甚悉,疏甫入而乱作。西狩还,独先赐用,徙大理寺卿。明年,出督浙江学政,颇采西国政教命题试士,多得通材。尚书张百熙、荣庆既为学务大臣,别置大学总监督,亨嘉遂被命任校事,仍不离内廷职。大学中更寇乱,肄业生不盈百,乃辟学舍,广集高材生。类别学科,礼聘儒宿及东西邦学人专门教授。书籍仪器,粲然具备。兼摄进士馆监督,进士习法政自此始。历光禄寺卿、左副都御史、兵部侍郎。逾岁,疏辞校职,转礼部侍郎,充经筵讲官。

  亨嘉为人敦实,嗜古精鉴赏。事母孝,母黄氏,寿百岁,同列奏庥瑞。中兴后命妇享高耄者,与詹事袁葆恒祖母郭氏二人而已。上闻之叹异,加恩赐予。三十四年,遭丧去,终服,仍入直。宣统二年,卒,赐祭葬,谥文厚。

  论曰:同、光典学内直诸臣,每兼授读,体制较隆;而文学侍从,亦多选绩学,时备顾问,称荣幸焉。祖荫好贤勤事,文田学识淹雅,同以通博称。诒经重实学,同善崇圣德,家骧尽心诲纳,英麟早励风节,并无愧师儒。仁黼、亨嘉尤惓惓於明法修学,后先相望,其风采皆隐然可见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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