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布尔善,太祖诸孙辅国公塔拜子也。初封三等奉国将军,累进辅国公。康熙六年,以领侍卫内大臣拜秘书院大学士,谄事鼇拜。及事败,王大臣劾奏班布尔善大罪二十一,坐绞。
同时坐鼇拜党罪至死者,吏部尚书阿思哈、侍郎泰必图、兵部尚书噶褚哈、工部尚书济世、内秘书院学士吴格塞及鼇拜侄塞本特、讷莫、玛尔赛,追夺官爵,削谥。
论曰:四辅臣当国时,改世祖之政,必举太祖、太宗以为辞。然世祖罢明季三饷,四辅臣时复徵练饷,并令并入地丁考成。此非太祖、太宗旧制然也,则又将何辞?索尼忠於事主,始终一节,锡以美谥,诚无愧焉。苏克萨哈见忌同列,遂致覆宗。遏必隆党比求全,几及於祸。鼇拜多戮无辜,功不掩罪。圣祖不加诛殛,亦云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