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志·卷七十

更新时间:2021-03-03 12:10:41

  应夹锺之吕,清商高乙,为变宫之分。

  宫三弦,定仲吕之吕,清角高上,得宫弦之分。

  商四弦,定林锺之吕,清变徵高尺,得商弦之分。

  角五弦,定南吕之吕,清徵高工,得角弦之分。

  应应锺之吕,清羽高凡,为变徵之分。

  徵六弦,定半大吕之吕,清变宫高六,得徵弦之分。

  羽七弦,定半夹锺之吕,清宫高五,得羽弦之分。

  商调

  角慢一弦,定倍夷则之律,下羽凡字,得变徵之分,转角弦之分。

  应倍无射之律,得倍应锺之吕,变宫合字,清变宫高六,为下徵之分,转变徵之分。

  徵二弦,定黄锺之律,宫声四字,得下羽之分,转徵弦之分。

  羽慢三弦,定太簇之律,商声乙字,得变宫之分,转羽弦之分。

  应姑洗之律,得仲吕之吕,角声上字,清角高上,为宫弦之分,转变宫之分。

  宫四弦,定蕤宾之律,变徵尺字,得商弦之分,转宫弦之分。

  商五弦,定夷则之律,徵声工字,得角弦之分,转商弦之分。

  角慢六弦,定无射之律,羽声凡字,得变徵之分,转角弦之分。

  应半黄锺之律,得半大吕之吕,变宫六字,清变宫高六,为徵弦之分,转变弦之分。

  徵七弦,定半太簇之律,宫声五字,得羽弦之分,转徵弦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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