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本纪·卷一

更新时间:2021-03-03 12:00:02

  甲午春正月,蒙古科尔沁贝勒明安、喀尔喀贝勒老萨遣使来通好,自是蒙古通使不绝。

  乙未夏六月,征辉发,取多壁城,斩其城主。

  丙申春二月,明使至,从朝鲜官二人,待之如礼。秋七月,遣布占泰归乌拉,会其贝勒为部人所杀,遂立布占泰为贝勒。

  丁酉春正月,叶赫四部请修好,许之,与盟。九月,使弟舒尔哈齐贡於明。

  戊戌春正月,命弟巴雅拉、长子褚英率师伐安褚拉库,以其贰於叶赫也。冬十月,太祖入贡於明。十一月,布占泰来会,以弟之女妻之。

  己亥春正月,东海渥集部虎尔哈路路长王格、张格来归,献貂狐皮,岁贡以为常。二月,始制国书。三月,开矿,采金银,置铁冶。哈达与叶赫构兵,送质乞援,遣费英东、噶盖戍之。哈达又私於叶赫,戍将以告。秋九月,太祖伐哈达,攻城克之,以其贝勒孟格布禄归。孟格布禄有逆谋,噶盖未以告,并诛之。

  辛丑春正月,明以灭哈达来责,乃遣孟格布禄之子吴尔古岱归主哈达。哈达为叶赫及蒙古所侵,使诉於明,明不应;又使哈达以饥告於明,亦不应。太祖乃以吴尔古岱归,收其部众,哈达亡。十二月,太祖复入贡於明。是岁定兵制,令民间养蚕。

  癸卯春正月,迁於赫图阿喇,肇祖以来旧所居也。九月,妃那拉氏卒,即孝慈高皇后也。始妃有病,求见其母,其兄叶赫贝勒不许来,遂卒。

  甲辰春正月,太祖伐叶赫,克二城,取其寨七。明授我龙虎将军。

  乙巳,筑外城。蒙古喀尔喀巴约忒部恩格德尔来归。

  丙午冬十二月,恩格德尔会蒙古五部使来朝贡,尊太祖为神武皇帝。是岁,限民田。

  丁未春正月,瓦尔喀斐悠城长穆特黑来,以乌拉侵暴,求内附。命舒尔哈齐、褚英、代善及费英东、扬古利率兵徙其户五百。乌拉发兵一万遮击,击败之,斩首三千,获马五千匹。师还,优赉褚英等。夏五月,命弟巴雅拉、额亦都、费英东、扈尔汉征渥集部,取二千人还。秋九月,太祖以辉发屡负约,亲征,克之,遂灭辉发。

  戊申春三月,命褚英、阿敏等伐乌拉,克宜罕阿林城。布占泰惧,复通好,执叶赫五十人以来,并请婚。许之。是岁,与明将盟,各守境,立石於界。

  己酉春二月,遗明书,谓:“邻朝鲜而居瓦尔喀者乃吾属也,其谕令予我。”明使朝鲜归千馀户。冬十月,命扈尔汉征渥集呼野路,尽取之。

  庚戌冬十一月,命额亦都率师招渥集部那木都鲁诸路路长来归。还击雅揽路,为其不附,又劫我属人也,取之。

  辛亥春二月,赐国中无妻者二千人给配,与金有差。秋七月,命子阿巴泰及费英东、安费扬古取渥集部乌尔古宸、木伦二路。八月,弟舒尔哈齐卒。冬十月,命额亦都、何和里、扈尔汉率师征渥集部虎尔哈,俘二千人,并招旁近各路,得五百户。

  壬子秋九月,太祖亲征乌拉,为其屡背盟约,又以鸣镝射帝女也。布占泰御於河。驻师河东,克六城,焚积聚。布占泰亲出乞和。太祖切责之,许其纳质行成,而戍以师。师还。

  癸丑春正月,布占泰复贰於叶赫,率师往征。布占泰以兵三万来迎。太祖躬先陷阵,诸将奋击,大败之,遂入其城。布占泰至城,不得入,代善追击之,单骑奔叶赫,遂灭乌拉。使人索布占泰,叶赫不与。秋九月,起兵攻叶赫,使告明,降兀苏城,焚其十九城寨。叶赫告急於明,明遣使为解。师还,经抚顺,明游击李永芳来迎。与之书曰:“与明无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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