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航船

九流部·佛教(1)

更新时间:2021-03-03 07:55:45

  舍利塔

  《说苑》:阿育王所造释迦真身舍利塔,见于明州鄞县。太宗命取舍利,度开宝寺地,造浮屠十一级以藏之。

  沙门

  《汉记》:沙门,汉言“息心”,息欲而居于无为也。梵云“沙门那”,或曰“桑门”,汉言“勤息”,译曰“勤行”。又曰“善觉”,又称“沙弥”,又称“比丘”。秦言“乞士”,又曰“上人”。

  苾刍

  《尊胜经》:苾刍,草名,有五义:生不背日;冬夏常青;性体柔软;香气远腾;引蔓旁布。为佛徒弟,故以名僧。

  紫衣吏

  《史略》曰:唐武则天朝,赐僧法朗等紫袈裟。僧之赐紫衣,自武后始。

  五戒

  凡出家,师已许之,乃为受五戒,谓之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

  传灯

  释书以灯喻,谓能破暗也。六祖相传法曰传灯。今有《传灯录》。杜诗曰:“灯传无白日。”

  飞锡

  《高僧传》:梁武时,宝志爱舒州潜山奇绝,时有方士白鹤道人者亦欲之。帝命二人各以物识其地,得者居之。道人以鹤止处为记,宝志以卓锡处为记。已而,鹤先飞去,忽闻空中锡飞声,遂卓于山麓,而鹤止他处,遂各以所识筑室焉。故称行僧为飞锡,住赠为卓锡,又曰挂锡。

  祝发

  贺僧披剃从教,顶相堂堂。《唐书》:“祝发刬草。”僧剃发曰刬草。

  檀那、檀越

  梵语陀那钵底,唐言施主称檀那者,即讹“陀”为,“檀”,去“钵底”,故曰檀那也。又称檀越者,谓此人行檀施,能越贫穷海。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九流部·道教(2)

下一篇:九流部·佛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