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盂:以贮熟水。或瓷、或砂。受二升。
碗:越州上,鼎州、婺州次;丘州上,寿州、洪州次。或者以邢州处越州上,殊为不然。若邢瓷类银,越瓷类玉,邢不如越一也;若邢瓷类雪,则越瓷类冰,邢不如越二也;邢瓷白而茶色丹,越瓷青而茶色绿,邢不如越三也。晋杜琉《荈赋》所谓:“器择陶拣,出自东瓯”。瓯,越州也,瓯越上。口唇不卷,底卷而浅,受半升以下。越州瓷、丘瓷皆青,青则益茶,茶作红白之色。邢州瓷白,茶色红;寿州瓷黄,茶色紫;洪州瓷褐,茶色黑;悉不宜茶。
畚:以白蒲卷而编之,可贮碗十枚,或用筥。其纸帊以剡纸夹缝令方,亦十之也。
札:缉栟榈皮,以茱萸木夹而缚之,或截竹束而管之,若巨笔形。
涤方:以贮涤洗之余。水方,受八升。
滓方:以集诸滓,制如涤方,受五升。
巾:以絁布为之。长二尺,作二枚,互用之,以洁诸器。
具列:或作床,或作架。或纯木、纯竹而制之;或木或竹……,黄黑可扃而漆者。长三尺,阔二尺,高六寸。具列者,悉敛诸器物,悉以陈列也。
都篮:以悉设诸器而名之,以竹蔑,内作三角方眼,外以双蔑阔者经之,以单蔑纤者缚之,递压双经,作方眼,使玲成。高一尺五寸,底阔一尺,高二寸,长二尺四寸,阔二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