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列传·卷一百四十三

更新时间:2021-03-03 06:36:08

  杨绍宗妻王氏,华州华阴人也。初,年二岁,所生母亡,为继母鞠养。至年十 五,父又征辽而殁。继母寻亦卒。王乃收所生及继母尸柩,并立父形像,招魂迁葬 讫,庐于墓侧,陪其祖父母及父母坟。永徽中,诏曰:“故杨绍宗妻王氏,因心为 孝,率性成道。年迫桑榆,筋力衰谢。以往在隋朝,父殁辽左,招魂迁葬,负土成 坟,又葬其祖父母等,遏此老年,亲加板筑。痛结晨昏,哀感行路。永言志行,嘉 尚良深。宜标其门闾,用旌敏德。”赐物三十段、粟五十石。

  于敏直妻张氏,营州都督、皖城公俭之女也。数岁时父母权有疾,即观察颜色, 不离左右,昼夜省侍,宛若成人。及稍成长,恭顺弥甚。适延寿公于钦明子敏直。 初闻俭有疾,便即号踊自伤,期于必死。俭卒后,凶问至,号哭一恸而绝。高宗下 诏,赐物百段,仍令史官录之。

  冀州鹿城女子王阿足者,早孤,无兄弟,唯姊一人。阿足初适同县李氏,未有 子而夫亡。时年尚少,人多聘之。为姊年老孤寡,不能舍去,乃誓不嫁,以养其姊。 每昼营田业,夜便纺绩,衣食所须,无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余年。及姊丧,葬送 以礼。乡人莫不称其节行,竞令妻女求与相识。后数岁,竟终于家。

  樊彦琛妻魏氏,楚州淮阴人。彦琛病笃,将卒,魏泣而言曰:“幸以愚陋,托 身明德,奉侍衣裳,二十余载。岂意衅妨所招,遽见此祸。同入黄泉,是其愿也。” 彦琛答曰:“死生常道,无所多恨。君宜勉励,养诸孤,使其成立。若相从而死, 适足贻累,非吾所取也。”彦琛卒后,属李敬业之乱,乃为贼所获。贼党知其素解 丝竹,逼令弹筝。魏氏叹曰:“我夫不幸亡殁,未能自尽,苟复偷生。今尔见逼管 弦,岂非祸从手发耶?”乃引刀斩指,弃之于地。贼党又欲妻之,魏以必死自固。 贼等忿怒,以刃加颈,语云:“若不从我,即当殒命。”乃厉声骂曰:“尔等狗盗, 乃欲污辱好人,今得速死,会我本志。”贼乃斩之,闻者莫不伤惜。

  邹保英妻奚氏,不知何许人也。万岁通天年,契丹贼李尽忠来寇平州。保英时 任刺史,领兵讨击。既而城孤援寡,势将欲陷。奚氏乃率家僮及城内女丁相助固守。 贼退,所司以闻,优制封为诚节夫人。

  时有古玄应妻高氏,亦能固守飞狐县城,卒免为突厥所陷。下诏曰:“顷属默 啜攻城,咸忧陷没。丈夫固守,犹不能坚,妇人怀忠,不惮流矢;由兹感激,危城 重安。如不褒升,何以奖劝!古玄应妻可封为徇忠县君。”

  宋庭瑜妻魏氏,定州鼓城人,隋著作郎彦泉之后也。世为山东士族。父克己, 有词学,则天时为天官侍郎。魏氏善属文。先天中,庭瑜自司农少卿左迁涪州别驾。 魏氏随夫之任,中路作《南征赋》以叙志,词甚典美。开元中,庭瑜累迁庆州都督。 初,中书令张说年少时为克己所重,魏氏恨其夫为外职,乃作书与说,叙亡父畴昔 之事,并为庭瑜申理,乃录《南征赋》寄说。说叹曰:“曹大家《东征》之流也。” 庭瑜寻转广州都督,道病卒。魏氏旬日亦殒,时人莫不伤之。

  崔绘妻卢氏,幽州范阳人也,为山东著姓。祖幼孙,常州刺史。父献,有美名, 则天时历鸾台侍郎、文昌左丞。天授中为酷吏来俊臣所陷,左迁西乡令而卒。

  绘早终,卢既年少,诸兄常欲嫁之。卢辄称病固辞。卢亡姊之夫李思冲,神龙 初为工部侍郎,又求续亲。时思冲当朝美职,诸兄不之拒。将婚之夕,方以告卢; 卢又固辞不可,仍令人防其门。卢谓左右曰:“吾自誓久已定矣!”乃夜中出自窦 中,奔归崔氏,发面尽为粪秽所污。宗族见者皆为之垂泪。因出家为尼,诸尼钦其 操行,皆尊事之。开元中,以老病而卒。

  奉天县窦氏二女伯娘、仲娘,虽长于村野,而幼有志操。住与邠州接界。永泰 中,草贼数千人,持兵刃入其村落行剽劫,闻二女有容色,姊年十九,妹年十六, 藏于岩窟间。贼徒拟为逼辱,乃先曳伯娘出,行数十步,又曳仲娘出,贼相顾自慰。 行临深谷,伯娘曰:“我岂受贼污辱!”乃投之于谷。贼方惊骇,仲娘又投于谷。 谷深数百尺,姊寻卒;仲娘脚折面破,血流被体,气绝良久而苏,贼义之而去。京 兆尹第五琦感其贞烈,奏之;诏旌表门闾,长免丁役,二女葬事官给。京兆尹曹陆 海著赋以美之。

  原武尉卢甫妻李氏,陇西成纪人也。父澜,永泰元年春任蕲县令。界内先有草 贼二千余人。澜挺身入贼,结以诚信,贼并降附,百姓复业者二百余家。时曹升任 徐州刺史,知贼降,领兵掩袭。贼得脱后,入县杀澜。澜将被杀,从父弟渤,诣贼 救澜,请代兄死。澜又请留弟,弟兄争死。澜女卢甫妻,又泣请代父死。并为贼所 害,宣慰使、吏部侍郎李季卿以节义闻。

  又有尉氏尉王泛妻裴氏,仪王傅巨卿之女也。素有容范,为贼所俘,贼逼之。 裴曰:“吾衣冠之子,当死即死,终不苟全一命,受污于贼。”贼胁之以兵,逼之 以骂,裴坚力抗之。贼怒,乃支解裴氏,至死不屈。季卿亦以状迹闻。

  诏曰:“郑州原武县尉卢甫亡妻李氏、汴州尉氏县尉王泛亡妻裴氏等,懿范传 家,柔明植性;顷因寇难,克彰义烈。或请代父死,表因心之孝;或誓逐夫亡,标 难夺之节。宜膺赠律,俾光休美。李氏可赠孝昌县君,裴氏可赠河东县君,仍编入 史册。”澜、渤亦赠官秩。

  邹待征妻簿氏。待征,大历中为常州江阴县尉,其妻为海贼所掠。薄氏守节, 出待征官诰于怀中,托付村人,使谓待征曰:“义不受辱。”乃投江而死。贼退潮 落,待征于江岸得妻尸焉。江左文士,多著节妇文以纪之。

  李湍妻。湍,吴元济之军人也。元和中,淮南未平,湍心怀向顺,乃急渡氵殷 河,东降乌重胤。其妻遂为贼束缚在树,脔而食之,至死,叫其夫曰:“善事乌仆 射。”观者义之。至是,重胤以其事请列史册。十三年,宪宗下诏从之。

  董昌龄母杨氏。昌龄常为泗州长史,世居于蔡。少孤,受训于母。累事吴少诚、 少阳,至元济时,为吴房令。杨氏潜诫曰:“逆顺之理,成败可知,汝宜图之。” 昌龄志未果,元济又署为郾城令。杨氏复诫曰:“逆党欺天,天所不福。汝当速降, 无以前败为虑,无以老母为念。汝为忠臣,吾虽殁无恨矣!”及王师逼郾城,昌龄 乃以城降,且说贼将邓怀金归款于李光颜。宪宗闻之喜,急召昌龄至阙,直授郾城 令、兼监察御史,仍赐绯鱼。昌龄泣谢曰:“此皆老母之训。”宪宗嗟叹良久。元 济囚杨氏,欲杀之,而止者数矣。蔡平,杨氏幸无恙。元和十五年,陈许节度使李 逊疏杨氏之强明节义以闻,乃封北平郡太君。

  韦雍妻萧氏。雍,故太子宾客。张弘靖镇幽州日,奏授观察判官,摄监察御史。 时属朝廷制置未备,幽州俗本凶悍,尤不乐文儒为主帅,宾佐习于常态,忿其变通, 议论不密,卒然起乱。雍时家亦从劫,萧氏闻难号呼,专执夫袂,左右格去,以死 不从。及雍临刃,萧氏涕而告曰:“妾不幸年少,义不苟活;今日之事,愿先就死!” 执刃者断其臂而杀雍,萧氏词气不挠,虽凶悍圜视,无不嗟叹。其夕,萧氏亦卒。 太和六年,节度使杨志诚表明其事,因降敕追封兰陵县君。

  衡方厚妻程氏。方厚,太和中任邕州都督府录事参军,为招讨使董昌龄诬枉杀 之。程氏力不能免,乃抑其哀,如非冤者。昌龄雅不疑虑,听其归葬。程氏故得以 徒行诣阙,截耳于右银台门,告夫被杀之冤。御史台鞫之,得实,谏官亦有章疏, 故昌龄再受谴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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