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列传·卷一百二十一

更新时间:2021-03-03 06:33:39

  ○李渤 张仲方 裴潾 张皋附

  李中敏 李甘 高元裕 兄少逸

  李 汉 李景俭

  李渤,字浚之,后魏横野将军申国公发之后。祖玄珪,卫尉寺主簿。父钧,殿 中侍御史,以母丧不时举,流于施州。渤耻其家污,坚苦不仕;励志于文学,不从 科举,隐于嵩山,以读书业文为事。

  元和初,户部侍郎盐铁转运使李巽、谏议大夫韦况更荐之,以山人征为左拾遗。 渤托疾不赴,遂家东都。朝廷政有得失,附章疏陈论。又撰《御戎新录》二十卷, 表献之。九年,以著作郎征之。诏曰:“特降新恩,用清旧议。”渤于是赴官。岁 余,迁右补阙。连上章疏忤旨,改丹王府谘议参军,分司东都。十二年,迁赞善大 夫,依前分司。

  十三年,遣人上疏论时政,凡五事:一礼乐,二食货,三刑政,四议都,五辩 雠。渤以散秩在东都,以上章疏为己任,前后四十五封。再迁为库部员外郎。

  时皇甫镈作相,剥下希旨。会泽潞节度使郗士美卒,渤充吊祭使,路次陕西。 渤上疏曰:“臣出使经行,历求利病。窃知渭南县长源乡本有四百户,今才一百余 户;阒乡县本有三千户;今才有一千户,其他州县大约相似。访寻积弊,始自均摊 逃户。凡十家之内,大半逃亡,亦须五家摊税。似投石井中,非到底不止。摊逃之 弊,苛虐如斯,此皆聚敛之臣剥下媚上,唯思竭泽,不虑无鱼。乞降诏书,绝摊逃 之弊。其逃亡户以其家产钱数为定,征有所欠,乞降特恩免之。计不数年,人必归 于农矣。夫农者,国之本,本立然后可以议太平。若不由兹,而云太平者,谬矣。” 又言道途不修,驿马多死。宪宗览疏惊异,即以飞龙马数百匹,付畿内诸驿。渤既 以草疏切直,大忤宰相,乃谢病东归。

  穆宗即位,召为考功员外郎。十一月,定京官考,不避权幸,皆行升黜。奏曰:

  宰臣萧俛、段文昌、崔植,是陛下君临之初,用为辅弼,安危理乱,决在此时。 况陛下思天下和平,敬大臣礼切,固未有昵比左右、侈满自贤之心。而宰相之权, 宰相之事,陛下一以付之,实君义臣行,千载一遇之时也。此时若失,他更无时。 而俛等上不能推至公,申炯诫,陈先王道德,以沃君心;又不能正色匪躬,振举旧 法,复百司之本,俾教化大立。臣闻政之兴废,在于赏罚。俛等作相已来,未闻奖 一人德义,举守官奉公者,使天下在官之徒有所激劝;又不闻黜一人职事不理、持 禄养骄者,使尸禄之徒有所惧。如此,则刑法不立矣!邪正莫辩,混然无章,教化 不行,赏罚之设,天下之事,复何望哉!

  一昨陛下游幸骊山,宰相、翰林学士是陛下股肱心腹,宜皆知之。萧俛等不能 先事未形,忘躯恳谏,而使陛下有忽谏之名流于史册,是陷君于过也。孔子曰: “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若俛等言行计从,不当如是。若言不行, 计不从,须奉身速退,不宜尸素于化源。进退戾也,何所避辞?其萧亻免、段文昌、 崔植三人并翰林学士杜元颖等,并请考中下。

  御史大夫李绛、左散骑常侍张惟素、右散骑常侍李益等谏幸骊山,郑覃等谏畋 游,是皆恐陛下行幸不息,恣情无度;又恐马有衔蹶不测之变,风寒生疾之忧,急 奏无所诣,国玺委于妇人中幸之手。绛等能率御史谏官论列于朝,有恳激事君之体。 其李绛、张惟素、李益三人,伏请赐上下考外,特与迁官,以彰陛下优忠赏谏之美。

  其崔元略冠供奉之首,合考上下;缘与于翚上下考,于翚以犯赃处死,准令须 降,请赐考中中。大理卿许季同,任使于翚、韦道冲、韦正牧,皆以犯赃,或左降, 或处死,合考中下;然顷者陷刘辟之乱,弃家归朝,忠节明著,今宜以功补过,请 赐考中中。少府监裴通,职事修举,合考中上;以其请追封所生母而舍嫡母,是明 罔于君,幽欺其先,请考中下。伏以昔在宰夫入寝,擅饮师旷、李调。今愚臣守官, 请书宰相学士中下考。上爱圣运,下振颓纲,故臣惧不言之为罪,不惧言之为罪也。 其三品官考,伏缘限在今月内进,辄先具如前。其四品以下官,续具条疏闻奏。

  状入,留中不下。议者以宰辅旷官,自宜上疏论列,而渤越职钓名,非尽事君 之道。未几,渤以坠马伤足,请告,会魏博节度使田弘正表渤为副使。杜元颖奏曰: “渤卖直沽名,动多狂躁。圣恩矜贷,且使居官。而干进多端,外交方镇,远求奏 请,不能自安。久留在朝,转恐生事。”乃出为虔州刺史。

  渤至州,奏还邻境信州所移两税钱二百万,免税米二万斛,减所由一千六百人。 观察使以其事上闻。未满岁,迁江州刺史。张平叔判度支,奏征久远逋悬,渤在州 上疏曰:“伏奉诏敕,云度支使所奏,令臣设计征填当州贞元二年逃户所欠钱四千 四百一十贯。臣当州管田二千一百九十七顷,今已旱死一千九百顷有余,若更勒徇 度支使所为,必惧史官书陛下于大旱中征三十六年前逋悬。臣任刺史,罪无所逃。 臣既上不副圣情,下不忍鞭笞黎庶,不敢轻持符印,特乞放臣归田。”乃下诏曰: “江州所奏,实为恳诚。若不蠲容,必难存济。所诉逋欠并放。”长庆二年,入为 职方郎中。三年,迁谏议大夫。

  敬宗冲年即位,坐朝常晚。一日入阁,久不坐,群臣候立紫宸门外,有耆年衰 病者,几将顿仆。渤出次白宰相曰:“昨日拜疏陈论,今坐益晚,是谏官不能回人 主之意,渤之罪也。请先出阁,待罪于金吾仗。”语次唤仗,乃止。渤又以左右常 侍,职参观讽,而循默无言,论之曰:“若设官不责其事,不如罢之,以省经费。 苟未能罢,则请责职业。”渤充理匭使,奏曰:“事之大者闻奏,次申中书门下, 次移诸司。诸司处理不当,再来投匭,即具事奏闻。如妄诉无理,本罪外加一等。 准敕告密人付金吾留身待进止。今欲留身后牒台府,冀止绝凶人。”从之。

  长庆、宝历中,政出多门,事归邪幸。渤不顾忠难,章疏论列,曾无虚日。帝 虽昏纵,亦为之感悟。转给事中,面赐金紫。

  宝历元年,改元大赦。先是,鄠县令崔发闻门外喧斗,县吏言五坊使下殴击百 姓。发怒,命吏捕之。曳挟既至,时已曛黑,不问色目。良久与语,乃知是一内官。 天子闻之怒,收发系御史台。御楼之日,放系囚,发亦在鸡竿下。时有品官五十余 人,持仗殴发,纵横乱击,发破面折齿。台吏以席蔽之,方免。是日系囚皆释,发 独不免。渤疏论之曰:“县令不合曳中人,中人不合殴御囚,其罪一也。然县令所 犯在恩前,中人所犯在恩后。中人横暴,一至于此,是朝廷驯致使然。若不早正刑 书,臣恐四夷之人及籓镇奏事传道此语,则慢易之心萌矣。”渤又宣言于朝云: “郊礼前一日,两神策军于青城内夺京兆府进食牙盘,不时处置,致有殴击崔发之 事。”上闻之,按问左右,皆言无夺食事。以渤党发,出为桂州刺史、兼御史中丞, 充桂管都防御观察使。

  渤虽被斥,正论不已,而谏官继论其屈。后宰相李逢吉、窦易直、李程因延英 上语及崔发,逢吉等奏曰:“崔发凌轹中人,诚大不敬。然发母是故相韦贯之姊, 年仅八十。自发下狱,积忧成疾。伏以陛下孝治天下,稍垂恩宥。”帝愍然良久, 曰:“比谏官论奏,但言发屈,未尝言不敬之罪,亦不言有老母。如卿等言,宁无 愍恻!”即遣中使送发至其家,兼抚问发母。韦夫人号哭,对中使杖发四十,拜章 谢恩。帝又遣中使慰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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