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列传·卷一百一十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06:32:52

  铎弟镣,累官至汝州刺史。王仙芝陷郡城,被害。

  李绛,字深之,赵郡赞皇人也。曾祖贞简。祖刚,官终宰邑。父元善,襄州录 事参军。绛举进士,登宏辞科,授秘书省校书郎。秩满,补渭南尉。贞元末,拜监 察御史。元和二年,以本官充翰林学士。未几,改尚书主客员外郎。逾年,转司勋 员外郎。五年,迁本司郎中、知制诰。皆不离内职,孜孜以匡谏为己任。

  宪宗即位,叛臣李锜阻兵于浙右。锜既诛,朝廷将辇其所没家财。绛上言曰: “李锜凶狡叛戾,僭侈诛求,刻剥六州之人,积成一道之苦。圣恩本以叛乱致讨, 苏息一方。今辇运钱帛,播闻四海,非所谓式遏乱略,惠绥困穷。伏望天慈,并赐 本道,代贫下户今年租税,则万姓欣戴,四海歌咏矣。”宪宗嘉之。

  时中官吐突承璀自籓邸承恩宠,为神策护军中尉,乃于安国佛寺建立《圣政碑》, 大兴功作,仍请翰林为其文。绛上言曰:

  陛下布惟新之政,刬积习之弊,四海延颈,日望德音。今忽立《圣政碑》,示 天下以不广。《易》称:大人者与天地合德,与日月合明。执契垂拱,励精求理, 岂可以文字而尽圣德,碑表而赞皇猷?若可叙述,是有分限,亏损盛德,岂谓敷扬 至道哉?故自尧、舜、禹、汤、文、武,并无建碑之事。至秦始皇荒逸之君,烦酷 之政,然后有罘、峄之碑,扬诛伐之功,纪巡幸之迹,适足为百王所笑,万代所讥。 至今称为失道亡国之主,岂可拟议于此!陛下嗣高祖、太宗之业,举贞观、开元之 政,思理不遑食,从谏如顺流;固可与尧、舜、禹、汤、文、武方驾而行,又安得 追秦皇暴虐不经之事,而自损圣政?近者,阎巨源请立纪圣功碑,陛下详尽事宜, 皆不允许。今忽令立此,与前事颇乖。况此碑既在安国寺,不得不叙载游观宗饰之 事。述游观且乖理要,叙崇饰又匪政经,固非哲王所宜行也。其碑,伏乞圣恩特令 寝罢。

  宪宗深然之,其碑遂止。

  绛后因浴堂北廊奏对,极论中官纵恣、方镇进献之事。宪宗怒,厉声曰:“卿 所论奏,何太过耶?”绛前论不已,曰:“臣所谏论,于臣无利,是国家之利。陛 下不以臣愚,使处腹心之地,岂可见事亏圣德,致损清时,而惜身不言?仰屋窃叹, 是臣负陛下也。若不顾患祸,尽诚奏论,旁忤幸臣,上犯圣旨,以此获罪,是陛下 负臣也。且臣与中官,素不相识,又无嫌隙,只是威福太盛,上损圣朝,臣所以不 敢不论耳。使臣缄默,非社稷之福也。”宪宗见其诚切,改容慰喻之曰:“卿尽节 于朕,人所难言者,卿悉言之,使朕闻所不闻,真忠正诚节之臣也。他日南面,亦 须如此。”绛拜恩而退。遽宣宰臣,令与改官,乃授中书舍人,依前翰林学士。翌 日,面赐金紫,帝亲为绛择良笏赐之。

  前后朝臣裴武、柳公绰、白居易等,或为奸人所排陷,特加贬黜;绛每以密疏 申论,皆获宽宥。及镇州节度使王士真死,朝廷将用兵讨除,绛深陈以为未可。绛 既尽心匡益,帝每有询访,多协事机。六年,犹以中人之故,罢学士,守户产侍郎, 判本司事。尝因次对,宪宗曰:“户部比有进献,至卿独无,何也?”绛曰:“将 户部钱献入内藏,是用物以结私恩。”上耸然,益嘉其直。吐突承璀恩宠莫二,是 岁,将用绛为宰相;前一日,出承璀为淮南监军。翌日,降制,以绛为中书侍郎、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列李吉甫便僻,善逢迎上意;绛梗直,多所规谏,故与吉甫 不协。时议者以吉甫通于承璀,故绛尤恶之。绛性刚讦,每与吉甫争论,人多直绛。 宪宗察绛忠正自立,故绛论奏,多所允从。

  上尝谓绛曰:“卜筮之事,习者罕精,或中或否。近日风俗。,尤更崇尚,何 也?”对曰:“臣闻古先哲王畏天命,示不敢专,邦有大事可疑者,故先谋于卿士 庶人,次决于卜筮,俱协则行之。末俗浮伪,幸以徼福。正行虑危,邪谋觊安,迟 疑昏惑,谓小数能决之。而愚夫愚妇,假时日鬼神者,欲利欺诈,参之见闻,用以 刺射小近之事,神而异之。近者,风俗近巫,此诚弊俗。圣旨所及,实辨邪源。但 存而不论,弊斯息矣。”

  他日延英,上曰:“朕读《玄宗实录》,见开元致理,天宝兆乱。事出一朝, 治乱相反,何也?”绛对曰:

  臣闻理生于危心,乱生于肆志。玄宗自天后朝出居籓邸,尝莅官守,接时贤于 外,知人事之艰难。临御之初,任姚崇、宋璟,二人皆忠鲠上才,动以致主为心。 明皇乘思理之初,亦励精听纳,故当时名贤在位,左右前后,皆尚忠正。是以君臣 交泰,内外宁谧。开元二十年以后,李林甫、杨国忠相继用事,专引柔佞之人,分 居要剧,苟媚于上,不闻直言。嗜欲转炽,国用不足,奸臣说以兴利,武夫说以开 边。天下骚动,奸盗乘隙,遂至两都覆败,四海沸腾,乘舆播迁,几至难复。盖小 人启导,纵逸生骄之致也。至今兵宿两河,西疆削尽,甿户凋耗,府藏空虚,皆因 天宝丧乱,以至于此。安危理乱,实系时主所行。陛下思广天聪,亲览国史,垂意 精赜,鉴于化源,实天下幸甚。

  上又曰:“凡人行事,常患不通于理,已然之失,追悔诚难。古人处此,复有 道否?”绛对曰:“行事过差,圣哲皆所不免,故天子致诤臣以匡其失。故主心理 于中,臣论正于外,制理于未乱,销患于未萌。主或过举,则谏以正之,故上下同 体,犹手足之于心膂,交相为用,以致康宁。此亦常理,非难遵之事。但矜得护失, 常情所蔽。古人贵改过不吝,从善如流,良为此也。臣等备位,无所发明,但陛下 不废刍言,则端士贤臣,必当自效。”帝曰:“朕擢用卿等,所冀直言。各宜尽心 无隐,以匡不逮。无以护失为虑也!”

  其秋,魏博节度使田季安死,其子怀谏幼弱,军中立其大将田兴,使主军事, 兴卒以六州之地归命。其经始营创,皆绛之谋也。

  时教坊忽称密旨,取良家士女及衣冠别第妓人,京师嚣然。绛谓同列曰:“此 事大亏损圣德,须有论谏。”或曰:“此嗜欲间事,自有谏官论列。”绛曰:“相 公居常病谏官论事,此难事即推与谏官,可乎?”乃极言论奏。翌日延英,宪宗举 手谓绛曰:“昨见卿状所论采择事,非卿尽忠于朕,何以及此?朕都不知向外事, 此是教坊罪过,不谕朕意,以至于此。朕缘丹王已下四人,院中都无侍者,朕令于 乐工中及闾里有情愿者,厚其钱帛,只取四人,四王各与一人。伊不会朕意,便如 此生事。朕已令科罚,其所取人,并已放归。若非卿言,朕宁知此过?”

  八年,封高邑县男。绛以足疾,拜章求免。九年,罢知政事,授礼部尚书。十 年,检校户部尚书,出为华州刺史。未几,入为兵部尚书。丁母忧。十四年,检校 吏部尚书,出为河中观察使。河中旧为节制,皇甫镈恶绛,只以观察命之。十五年, 镈得罪,绛复为兵部尚书。

  穆宗即位,改御史大夫。穆宗亟于畋游行幸,绛于延英切谏,帝不能用。绛以 疾辞,复为兵部尚书。长庆元年,转吏部尚书。是岁,加检校尚书右仆射,判东都 尚书省事,充东都留守。二年正月,检校本官、兗州刺史、兗海节度观察待使。三 年,复为东都留守。四年,就加检校司空。

  宝历初,入为尚书左仆射。二年九月,昭议节度使刘悟卒,遗表请以子从谏嗣 袭,将吏诣阙论请。绛密奏请速除近泽潞四面将帅一人,以充节度;令倍程赴镇, 使从谏未及拒命,新使已到,所谓“疾雷不及掩耳”。潞州军心,自有所系。从谏 无位,何名主张。时宰相李逢吉、王守澄已受从谏赂,俱请以从谏留后,不能用绛 言。

  绛以直道进退,闻望倾于一时。然刚肠嫉恶,贤不肖太分,以此为非正之徒所 忌。又尝与御史中丞王播相遇于道,播不为之避;绛奏论事体,敕命两省详议,咸 以绛论奏是。李逢吉佑播恶绛,乃罢绛仆射,改授太子少师,分司东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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