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列传·卷六十六

更新时间:2021-03-03 06:27:43

  恩王连,代宗第六子。大历十年封,元和十二年薨。

  韩王迥,代宗第七子。以母宠,既生而受封,虽冲幼,恩在郑王之亚。宝应元 年,封韩王。贞元十二年薨,时年四十七。

  简王遘,代宗第八子。大历十年,封鄜王,建中四年,改封简王。元和四年薨。

  益王乃,代宗第九子。大历四年封。

  隋王迅,代宗第十子。大历十年封,兴元元年薨。

  荆王选,代宗第十一子,早世。建中二年正月,追封荆王,赠开府仪同三司。

  蜀王溯,代宗第十二子。大历十四年封。本名遂,建中二年改今名。

  忻王造,代宗第十三子。大历十年封,仍领昭义军节度观察大使。元和六年薨。

  韶王暹,代宗第十四子。大历十年封,贞元十二年薨。

  嘉王运,代宗第十五子。大历十年封,贞元十七年薨。

  端王遇,代宗第十六子。大历十年封,贞元七年薨。

  循王遹,代宗第十七子。大历十年封。

  恭王通,代宗第十八子。大历十年封。

  原王逵,代宗第十九子。大历十年封。大和六年薨。

  雅王逸,代宗第二十子。大历十年封,贞元十五年薨。

  史臣曰:艳妻破国,孽子败宗。前代英杰之君,率不免于斯累者,何也?良以 爱恶不由于义断,毁誉遽逐于情移。虽申生孝己之仁,卒不能回君父之爱,悲哉! 孝宣皇帝当屯剥之运,收忠义之心,忍行爱子之刑,终宥奸阉之罪,大雅君子,为 之痛心。张后卒以凶终,固其宜矣。

  赞曰:床箦之爱,人情易惑。以义制情,哲王令德。李侯悟主,韵谐金石。褒 谥建宁,良堪太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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