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列传·卷四十一

更新时间:2021-03-03 06:25:03

  则天季年,宋璟劾奏张昌宗谋为不轨,玄暐亦屡有谠言,则天乃令法司正断其 罪。玄暐弟升时为司刑少卿,又请置以大辟。其兄弟守正如此。是时,则天不豫, 宰相不得召见者累月。及疾少间,玄暐奏言:“皇太子、相王仁QD明孝友,足可亲 侍汤药。宫禁事重,伏愿不令异姓出入。”则天曰:“深领卿厚意。”寻以预诛张 易之功,擢拜中书令,封博陵郡公。中宗将授方术人郑普思为秘书监,玄暐切谏, 竟不纳。寻进爵为王,赐实封四百户,检校益州大都督府长史,兼知都督事。其后 被累贬,授白州司马,在道病卒。建中初,赠太子太师。

  玄暐与弟升甚相友爱。诸子弟孤贫者,多躬自抚养教授,颇为当时所称。升, 官至尚书左丞。玄暐少时颇属诗赋,晚年以为非己所长,乃不复构思,唯笃志经籍, 述作为事。所撰《行己要范》十卷、《友义传》十卷、《义士传》十五卷、训注 《文馆辞林策》二十卷,并行于代。子璩,颇以文学知名,官历中书舍人、礼部侍 郎。璩子涣,自有传。曾孙郢,开成三年,自商州防御判官兼殿中侍御史,入为监 察御史。

  张柬之,字孟将,襄州襄阳人也。少补太学生,涉猎经史,尤好《三礼》,国 子祭酒令狐德棻甚重之。进士擢第,累补青城丞。永昌元年,以贤良征试,同时策 者千余人,柬之独为当时第一,擢拜监察御史。

  圣历初,累迁凤阁舍人。时弘文馆直学士王元感著论云:“三年之丧,合三十 六月。”柬之著论驳之曰:

  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不刊之典也。谨案《春秋》:“鲁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 乙巳,公薨。”“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左传》曰“礼也。”杜预注 云:“僖公丧终此年十一月,纳币在十二月。士婚礼,纳采纳徵,皆有玄纁束帛, 诸侯则谓之纳币。盖公为太子,已行婚礼。”故《传》称礼也。《公羊传》曰: “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丧娶。在三年之外何以讥?三年之内不图婚。”何休注 云:“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冬未满二十五月,纳采、问名、纳吉,皆在三年之内, 故讥。”何休以公十二月薨,至此冬十二月才二十四月,非二十五月,是未三年而 图婚也。按《经》书“十二月乙巳公薨”,杜预以《长历》推乙巳是十一月十二日, 非十二月,书十二月,是《经》误。“文公元年四月,葬我君僖公”,《传》曰, 缓也。诸侯五月而葬,若是十二月薨,即是五月,不得言缓。明知是十一月薨,故 注僖公丧终此年,至十二月而满二十五月,故丘明《传》曰,礼也。据此推步,杜 之考校,岂公羊之所能逮,况丘明亲受《经》于仲尼乎?且二《传》何、杜所争, 唯争一月,不争一年。其二十五月除丧,由来无别。此则《春秋》三年之丧,二十 五月之明验也。

  《尚书伊训》云:“成汤既没,太甲元年,惟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祀于先王, 奉嗣王祗见厥祖。”孔安国注云:“汤以元年十一月崩。”据此,则二年十一月小 祥,三年十一月大祥。故《太甲》中篇云:“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 王归于亳。”是十一月大祥,讫十二月朔日,加王冕服吉而归亳也。是孔言“汤元 年十一月”之明验。《顾命》云:“四月哉生魄,王不怿”,是四月十六日也。 “翌日乙丑,王崩”,是十七日也。“丁卯,命作册度”,是十九日也。“越七日 癸酉,伯相命士须材”,是四月二十五日也。则成王崩至康王麻冕黼裳,中间有十 月,康王方始见庙。则知汤崩在十一月,淹停至殓讫,方始十二月,祗见其祖。 《顾命》见庙讫,诸侯出庙门俟,《伊训》言“祗见厥祖,侯甸群后咸在’,则崩 及见庙,殷、周之礼并同。此周因于殷礼,损益可知也。不得元年以前,别有一年。 此《尚书》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礼记三年问》云:“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 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又《丧服四制》云:“变而从宜,故 大祥鼓素琴,告人以终。”又《间传》云:“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 醯酱。中月而禫,食酒肉。”又《丧服小记》云:“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 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此 《礼记》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仪礼士虞礼》云:“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此 礼周公所制,则《仪礼》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此四验者,并礼经正文,或周公所制,或仲尼所述,吾子岂得以《礼记》戴圣 所修,辄欲排毁?汉初高堂生传《礼》,既未周备,宣帝时少传后苍因淹中孔壁所 得五十六篇著《曲台记以授弟子戴德、戴圣、庆溥三人,合以正经及孙卿所述,并 相符会。列于学官,年代已久。今无端构造异论,既无依据,深可叹息。其二十五 月,先儒考校,唯郑康成注《仪礼》“中月而禫”,以“中月间一月,自死至禫凡 二十七月”。又解禫云:“言澹澹然平安之意也。今皆二十七月复常,从郑议也。 逾月入禫,禫既复常,则二十五月为免丧矣。二十五月、二十七月,其议本同。

  窃以子之于父母丧也,有终身之痛,创巨者日久,痛深者愈迟,岂徒岁月而已 乎?故练而慨然者,盖悲慕之怀未尽,而踊擗之情已歇;祥而廓然者,盖哀伤之痛 已除,而孤邈之念更起。此皆情之所致,岂外饰哉。故《记》曰:三年之丧,义同 过隙,先王立其中制,以成文理。是以祥则缟带素纰,禫则无所不佩。今吾子将徇 情弃礼,实为乖僻。夫弃缞麻之服,袭锦縠之衣,行道之人,皆不忍也,直为节之 以礼,无可奈何。故由也不能过制为姊服,鲤也不能过期哭其母。夫岂不怀,惧名 教逼己也。若孔、郑、何、杜之徒,并命代挺生,范模来裔,宫墙积仞,未易可窥。 但钻仰不休,当渐入胜境,讵劳终年矻矻,虚肆莠言?请所有掎扌适先儒,愿且以 时消息。

  时人以柬之所驳,颇合于礼典。

  是岁,突厥默啜表言有女请和亲,则天盛意许之,欲令淮阳郡王延秀娶之。柬 之奏曰:“自古无天子求娶夷狄女以配中国王者。”表入,颇忤其旨。神功初,出 为合州刺史,寻转蜀州刺史。旧例,每岁差兵募五百人往姚州镇守,路越山险,死 者甚多。柬之表论其弊曰:

  臣窃按姚州者,古哀牢之旧国。绝域荒外,山高水深,自生人以来,洎于后汉, 不与中国交通。前汉唐蒙开夜郎滇筰,而哀牢不附。至光武季年,始请内属,汉置 永昌郡以统理之,乃收其盐布毯罽之税,以利中土。其国西通大秦,南通交趾,奇 珍异宝,进贡岁时不阙。刘备据有巴蜀,常以甲兵不充。及备死,诸葛亮五月渡泸, 收其金银盐布以益军储,使张伯岐选其劲卒搜兵以增武备。故《蜀志》称自亮南征 之后,国以富饶,甲兵充足。由此言之,则前代置郡,其利颇深。今盐布之税不供, 珍奇之贡不入,戈戟之用不实于戎行,宝货之资不输于大国,而空竭府库,驱率平 人,受役蛮夷,肝脑涂地,臣窃为国家惜之。

  昔汉以得利既多,历博南山,涉兰仓水,更置博南、哀牢二县。蜀人愁怨,行 者作歌曰:“历博南,越兰津,渡兰苍,为他人。”盖讥汉贪珍奇盐布之利,而为 蛮夷之所驱役也。汉获其利,人且怨歌。今减耗国储,费用日广,而使陛下之赤子 身膏野草,骸骨不归,老母幼子,哀号望祭于千里之外。于国家无丝发之利,在百 姓受终身之酷。臣窃为国家痛之。

  往者,诸葛亮破南中,使其渠率自相统领,不置汉官,亦不留兵镇守。人问其 故,亮言置官留兵有三不易。大意以置官夷汉杂居,猜嫌必起;留兵运粮,为患更 重;忽若反叛,劳费更多。但粗设纪纲,自然安定。臣窃以亮之此策,妙得羁縻蛮 夷之术。

  今姚府所置之官,既无安边静寇之心,又无葛亮且纵且擒之伎。唯知诡谋狡算, 恣情割剥,贪叨劫掠,积以为常。扇动酋渠,遗成朋党,折支谄笑,取媚蛮夷,拜 跪趋伏,无复惭耻。提挈子弟,啸引凶愚,聚会蒲博,一掷累万。剑南逋逃,中原 亡命,有二千余户,见散在彼州,专以掠夺为业。姚州本龙朔中武陵县主簿石子仁 奏置之,后长史李孝让、辛文协并为群蛮所杀。前朝遣郎将赵武贵讨击,贵及蜀兵 应时破败,噍类无遗。又使将军李义总等往征,郎将刘惠基在阵战死,其州乃废。 臣窃以诸葛亮称置官留兵有三不易,其言乃验。至垂拱四年,蛮郎将王善宝、昆州 刺史爨乾福又请置州,奏言所有课税,自出姚府管内,更不劳扰蜀中。及置州后, 录事参军李棱为蛮所杀。延载中,司马成琛奏请于泸南置镇七所,遣蜀兵防守,自 此蜀中骚扰,于今不息。

  且姚府总管五十七州,巨猾游客,不可胜数。国家设官分职,本以化俗妨奸, 无耻无厌,狼籍至此。今不问夷夏,负罪并深,见道路劫杀,不能禁止,恐一旦惊 扰,为祸转大。伏乞省罢姚州,使隶巂府,岁时朝觐,同之蕃国。泸南诸镇,亦皆 悉废,于泸北置关,百姓自非奉使入蕃,不许交通往来。增巂府兵选,择清良宰牧 以统理之。臣愚将为稳便。

  疏奏,则天不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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