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

志·卷二十九

更新时间:2021-03-03 06:20:16

  建中四年六月,户部侍郎赵赞请置大田:天下田计其顷亩,官收十分之一。择 其上腴,树桑环之,曰公桑。自王公至于匹庶,差借其力,得谷丝以给国用。诏从 其说。赞熟计之,自以为非便,皆寝不下。复请行常平税茶之法。又以军须迫蹙, 常平利不时集,乃请税屋间架、算除陌钱。间架法:凡屋两架为一间,至有贵贱, 约价三等,上价间出钱二千,中价一千,下价五百。所由吏秉算执筹,入人之庐舍 而计其数。衣冠士族,或贫无他财,独守故业,坐多屋出算者,动数十万。人不胜 其苦。凡没一间者,仗六十,告者赏钱五十贯,取于其家。除陌法:天下公私给与 货易,率一贯旧算二十,益加算为五十。给与他物或两换者,约钱为率算之。市牙 各给印纸,人有买卖,随自署记,翌日合算之。有自贸易不用市牙者,验其私簿。 无私簿者,投状自集。其有隐钱百者没入,二千杖六十,告者赏十千,取其家资。 法既行,而主人市牙得专其柄,率多隐盗。公家所入,曾不得半,而怨惸之声,嚣 然满于天下。至兴元二年正月一日赦,悉停罢。

  贞元九年正月,初税茶。先是,诸道盐铁使张滂奏曰:“伏以去岁水灾,诏令 减税。今之国用,须有供储。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等 时估,每十税一,充所放两税。其明年以后所得税,外贮之。若诸州遭水旱,赋税 不办,以此代之。”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条奏。自此每岁得钱四十万贯。然税无 虚岁,遭水旱处亦未尝以钱拯赡。

  大和七年,御史台奏:“伏准大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赦文,天下除两税外,不 得妄有科配,其擅加杂榷率,一切宜停,令御史台严加察访者。臣昨因岭南道擅置 竹綀场,税法至重,害人颇深。伏请起今已后,应诸道自大和三年准赦文所停两税 处科配杂榷率等复却置者,仰敕至后十日内,具却置事由闻奏,仍申台司。每有出 使郎官御史,便令严加察访。苟有此色,本判官重加惩责,长吏奏听进止。”从之。 九年十二月,左仆射令狐楚奏新置榷茶使额:“伏以江淮间数年以来,水旱疾疫, 凋伤颇甚,愁叹未平。今夏及秋,稍较丰稔。方须惠恤,各使安存。昨者忽奏榷茶, 实为蠹政。盖是王涯破灭将至,怨怒合归。岂有令百姓移茶树就官场中栽,摘茶叶 于官场中造?有同兒戏,不近人情。方有恩权,无敢沮议,朝班相顾而失色,道路 以目而吞声。今宗社降灵,奸凶尽戮,圣明垂佑,黎庶各安。微臣伏蒙天恩,兼授 使务,官衔之内,犹带此名,俯仰若惊,夙宵知愧。伏乞特回圣听,下鉴愚诚,速 委宰臣,除此使额。缘国家之用或阙,山泽之利有遗,许臣条流,续具奏闻。采造 欲及,妨废为虞。前月二十一日内殿奏封之次,郑覃与臣同陈论讫。伏望圣慈早赐 处分,一依旧法,不用新条。惟纳榷之时,须节级加价,商人转抬,必较稍贵,即 是钱出万国,利归有司,既无害茶商,又不扰茶户。上以彰陛下爱人之德,下以竭 微臣忧国之心。远近传闻,必当咸悦。”诏可之。先是,盐铁使王涯表请使茶山之 人,移植根本,旧有贮积,皆使焚弃,天下怨之。及是楚主之,故奏罢焉。

  开成二年十二月,武宁军节度使薛元赏奏:“泗口税场,应是经过衣冠商客金 银、羊马、斛斗、见钱、茶盐、绫绢等,一物已上并税。今商量,其杂税并请停绝。” 诏许之。

  大中六年正月,盐铁转运使裴休奏:“诸道节度、观察使,置店停上茶商,每 斤收搨地钱,并税经过商人,颇乖法理。今请厘革横税,以通舟船,商旅既安,课 利自厚。今又正税茶商,多被私贩茶人侵夺其利。今请强干官吏,先于出茶山口, 及庐、寿、淮南界内,布置把捉,晓谕招收,量加半税,给陈首帖子,令其所在公 行,从此通流,更无苛夺。所冀招恤穷困,下绝奸欺,使私贩者免犯法之忧,正税 者无失利之叹。欲寻究根本,须举纲条。”敕旨依奏。其年四月,淮南及天平军节 度使并浙西观察使,皆奏军用困竭,伏乞且赐依旧税茶。敕旨:“裴休条流茶法, 事极精详,制置之初,理须画一。并宜准今年正月二十六日敕处分。”

  建中三年,初榷酒,天下悉令官酿。斛收直三千。米虽贱,不得减二千。委州 县综领。醨薄私酿,罪有差。以京师王者都,特免其榷。元和六年六月,京兆府奏: “榷酒钱除出正酒户外,一切随两税青苗,据贯均率。”从之。会昌六年九月敕: “扬州等八道州府,置榷麹,并置官店沽酒,代百姓纳榷酒钱,并充资助军用,各 有榷许限。扬州、陈许、汴州、襄州、河东五处榷麹,浙西、浙东、鄂岳三处置官 沽酒。如闻禁止私酤,过于严酷,一人违犯,连累数家,闾里之间,不免咨怨。宜 从今以后如有人私沽酒及置私麹者,但许罪止一身,并所由容纵,任据罪处分。乡 井之内,如不知情,并不得追扰。其所犯之人,任用重典,兼不得没入家产。”

上一页

上一篇:志·卷二十八

下一篇:志·卷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