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十一月八日,有事于南郊。诏以皇太子为亚献,亲王为终献。上问礼官: “亚献、终献合受誓诫否?”吏部郎中柳冕曰:“准《开元礼》,献官前七日于内 受誓诫。辞云:‘各扬其职,不供其事,国有常刑。’今以皇太子为亚献,请改旧 辞,云‘各扬其职,肃奉常仪’。”从之。
十五年四月,术士匡彭祖上言:“大唐土德,千年合符,请每于四季月郊祀天 地。”诏礼官儒者议。归崇敬曰:“准礼,立春迎春于东郊,祭青帝。立夏日迎夏 于南郊,祭赤帝。立秋后十八日,迎黄灵于中地,祭黄帝。秋、冬各于其方。黄帝 于五行为土,王在四季,土生于火,用事于木,而祭于秋,三季则否。汉、魏、周、 隋,共行此礼。国家土德乘时,亦以每岁六月土王之日,祀黄帝于南郊,以后土配, 合于典礼。彭祖凭候纬之说,据阴阳之书,事涉不经,恐难行用。”乃寝。
元和十五年十二月,将有事于南郊。穆宗问礼官:“南郊卜日否?”礼院奏: “伏准礼令,祠祭皆卜。自天宝已后,凡欲郊祀,必先朝太清宫,次日飨太庙,又 次日祀南郊。相循至今,并不卜日。”从之。及明年正月,南郊礼毕,有司不设御 榻,上立受群臣庆贺。及御楼仗退,百僚复不于楼前贺,乃受贺于兴庆宫。二者阙 礼,有司之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