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要略

卷下·果实菜谷禁忌并治二十五

更新时间:2021-03-03 06:02:50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时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肿。

  夜食生菜,不利人。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萎。

  葱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忌。

  枣和生葱食之,令人病。

  生葱和雄鸡、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葱蒜,令人心痛。

  夜食诸姜蒜葱等,伤人心。

  芜菁根多食之,令人气胀。

  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莼多病,动痔疾。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虫。

  黄瓜食之,发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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