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

列传·卷八十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05:47:24

  旧制,官、阶、勋俱三品始听立戟,后虽转四品官,非贬削者戟不夺。坦为户 部侍郎时,阶朝议大夫,勋护军,以尝任宣州刺史三品,请立戟,许之。时郑余庆 淹练旧章,以为非是。为宪司劾正,诏罚一月俸,夺戟。自贞元以来,立戟十八家 不应令,并追正之。

  阎济美者,第进士,有长者名。贞元末,繇婺州刺史为福建观察使,徙浙西。 为治简易,居镇未尝增常赋。罢浙西也,方在道,见诏而贡献无所还,故帝为言之。 寻出华州刺史,入为秘书监,以工部尚书致仕。卒,谥曰温。

  柳晟,河中解人。六世祖敏,仕后周为太子太保。父潭,尚和政公主,官太仆 卿。晟年十二,居父丧,为身孝。代宗养宫中,使与太子诸王受学于吴大瓘并子通 玄,率十日辄上所学。既长,诏大瓘等即家教授。拜检校太常卿。

  德宗立,晟亲信用事。硃泚反,从帝至奉天,自请入京师说贼党以携沮之,帝 壮其志,得遣。泚将右将军郭常、左将军张光晟皆晟雅故,晟出密诏,陈祸福逆顺, 常奉诏受命,约自拔归。要籍硃既昌告其谋,泚捕系晟及常外狱,晟夜半坎垣毁械 而亡,断发为浮屠,间归奉天,帝见,为流涕。乘舆还京师,擢原王府长史。吴通 玄得罪,晟上书理其辜,其弟止曰:“天子方怒,无诒悔!”不听。凡三上书,帝 意解,通玄得减死。

  晟累迁将作少监,以护作崇陵,封河东县子,授山南西道节度使。府兵讨刘辟 还,未扣城,复诏戍梓州,军曹怒,胁监军谋变。晟闻,疾驱入劳士卒,既而问曰: “若等何为成功?”曰:“诛骄不受命者。”晟曰:“若知刘辟得罪天子而诛之, 奈何复欲使后人诛若等耶?”士皆免胄拜,从所徙。入为将作监。使回鹘,奉册立 可汗,逆谓曰:“属闻可汗无礼自大,去信自疆。夫礼信不能为,何足奉中国乎?” 可汗诸贵人愕然骇,皆跪伏成礼。还为左金吾卫大将军,爵为公。卒,年六十九, 诏从官临吊,赠太子少保。

  晟敏于辩,下士乐施。唯自兴元入朝,贡献不如诏,为御史中丞卢坦所劾,宪 宗以其贤,置弗暴云。

  崔戎,字可大,玄韦从孙也。举明经,补太子校书郎。判入等,调蓝田主簿。 辟淮南李庸阝府。卫次公代庸阝,宪宗称戎才,故次公倚成于职。裴度节度太原, 署参谋。时王承宗以镇叛,度请戎往谕,承宗至泣下,乃听命。入为殿中侍御史, 擢累谏议大夫。

  云南蛮乱成都,诏戎持节剑南为宣抚使。奏罢税外姜芋钱;当赋钱者率三之, 以其一准缯布,优其估以与民;绥招流亡。凡废若置,公私莫不便之。还拜给事中。 出为华州刺史。吏以故事置钱万缗为刺史私用,戎不取。及去,召吏曰:“籍所置 钱享军,吾重矫激以夸后人也。”徙兗海沂密观察使,民拥留于道不得行,乃休传 舍,民至抱持取其靴。时诏使尚在,民泣诣使,请白天子丐戎还,使许诺。戎恚责 其下,众曰:“留公而天子怒,不过斩吾二三老人,则公不去矣。”戎夜单骑亡去, 民追不及乃止。至兗州,鉏灭奸吏十余辈,民大喜。岁余卒,年五十五,赠礼部尚 书。

  子雍,字顺中,由起居郎出为和州刺史。庞勋以兵劫乌江,雍不能抗,遣人持 牛酒劳之,密表其状。民不知,诉诸朝,宰相路岩素不平,因是傅其罪,赐死宣州。

上一页

上一篇:列传·卷八十三

下一篇:列传·卷八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