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郡王叡《北齐律》二十卷
《令》八卷
《麟趾格》四卷文襄帝时撰。
赵肃等《周律》二十五卷
苏绰《大统式》三卷
张斐《律解》二十卷
刘邵《律略论》五卷
高颎等《隋律》十二卷
牛弘等《隋开皇令》三十卷
《隋大业律》十八卷
《武德律》十二卷
又《式》十四卷
《令》三十一卷尚书左仆射裴寂、右仆射萧瑀、大理卿崔善为、给事中王敬业、 中书舍人刘林甫颜师古王孝达、泾州别驾靖延、太常丞丁孝乌、隋大理丞房轴、天 策上将府参军李桐客、太常博士徐上机等奉诏撰定。以五十三条附新律,余无增改。 武德七年上。
《贞观律》十二卷
又《令》二十七卷
《格》十八卷
《留司格》一卷
《式》三十三卷中书令房玄龄、右仆射长孙无忌、蜀王府法曹参军裴弘献等奉 诏撰定。凡律五百条,令一千五百四十六条,格七百条。以尚书省诸曹为目,其常 务留本司者,著为《留司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