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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三·礼乐三

更新时间:2021-03-03 05:31:24

  礼乐三

  自周衰,礼乐坏于战国而废绝于秦。汉兴,《六经》在者,皆错乱、散亡、杂 伪,而诸儒方共补缉,以意解诂,未得其真,而谶纬之书出以乱经矣。自郑玄之徒, 号称大儒,皆主其说,学者由此牵惑没溺,而时君不能断决,以为有其举之,莫可 废也。由是郊、丘、明堂之论,至于纷然而莫知所止。

  《礼》曰:“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此天也,玄以为天皇大帝者,北辰耀魄宝 也。又曰:“兆五帝于四郊。”此五行精气之神也,玄以为青帝灵威仰、赤帝赤熛 怒、黄帝含枢纽、白帝白招拒、黑帝汁光纪者,五天也。由是有六天之说,后世莫 能废焉。

  唐初《贞观礼》: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圆丘,正月辛日祀感生帝灵威仰于南郊以 祈谷,而孟夏雩于南郊,季秋大享于明堂。皆祀五天帝。至高宗时,礼官以谓太史 《圆丘图》,昊天上帝在坛上,而耀魄宝在坛第一等,则昊天上帝非耀魄宝可知, 而祠令及《显庆礼》犹著六天之说。显庆二年,礼部尚书许敬宗与礼官等议曰: “六天出于纬书,而南郊、圆丘一也,玄以为二物;郊及明堂本以祭天,而玄皆以 为祭太微五帝。《传》曰:‘凡祀,启蛰而郊,郊而后耕。’故‘郊祀后稷,以祈 农事’。而玄谓周祭感帝灵威仰,配以后稷,因而祈谷。皆缪论也。”由是尽黜玄 说,而南郊祈谷、孟夏雩、明堂大享皆祭昊天上帝。

  乾封元年,诏祈谷复祀感帝。二年,又诏明堂兼祀昊天上帝及五帝。开元中, 起居舍人王仲丘议曰:“按《贞观礼》祈谷祀感帝,而《显庆礼》祀昊天上帝。 《传》曰:‘郊而后耕。’《诗》曰:‘噫嘻春夏,祈谷于上帝。’《礼记》亦曰: ‘上辛祈谷于上帝。’而郑玄乃云:‘天之五帝迭王,王者之兴必感其一,因别祭 尊之。故夏正之月,祭其所生之帝于南郊,以其祖配之。故周祭灵威仰,以后稷配, 因以祈谷。’然则祈谷非祭之本意,乃因后稷为配尔,此非祈谷之本义也。夫祈谷, 本以祭天也,然五帝者五行之精,所以生九谷也,宜于祈谷祭昊天而兼祭五帝。” 又曰:“《月令》,大雩、大享帝,皆盛祭也。而孟夏雩、季秋大享,《贞观礼》 皆祭五方帝,而《显庆礼》皆祭昊天上帝,宜兼用之以合大雩、大享之义。”既而 萧嵩等撰定《开元礼》,虽未能合古,而天神之位别矣。

  其配神之主,武德中,冬至及孟夏雩祭皇地祇于方丘、神州地祇于北郊,以景 帝配;而上辛祈谷祀感帝于南郊,季秋祀五方天帝于明堂,以元帝配。贞观初,圆 丘、明堂、北郊以高祖配,而元帝惟配感帝。高宗永徽二年,以太宗配祀明堂,而 有司乃以高祖配五天帝,太宗配五人帝。太尉长孙无忌等与礼官议,以谓:“自三 代以来,历汉、魏、晋、宋,无父子同配于明堂者。《祭法》曰:‘周人禘喾而郊 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郑玄以祖宗合为一祭,谓祭五帝、五神于明堂,以文、武 共配。而王肃驳曰:‘古者祖功宗德,自是不毁之名,非谓配食于明堂。’《春秋 传》曰:‘禘、郊、祖、宗、报,五者国之典祀也。’以此知祖、宗非一祭。”于 是以高祖配于圆丘,太宗配于明堂。

  乾封二年,诏圆丘、五方、明堂、感帝、神州皆以高祖、太宗并配。则天垂拱 元年,诏有司议,而成均助教孔玄义、太子右谕德沈伯仪、凤阁舍人元万顷范履冰 议皆不同,而卒用万顷、履冰之说。由是郊、丘诸祠,常以高祖、太宗、高宗并配。 开元十一年,亲享圆丘,中书令张说、卫尉少卿韦縚为礼仪使,乃以高祖配,而罢 三祖并配。至二十年,萧嵩等定礼,而祖宗之配定矣。

  宝应元年,太常卿杜鸿渐、礼仪使判官薛颀归崇敬等言:“禘者,冬至祭天于 圆丘,周人配以远祖。唐高祖非始封之君,不得为太祖以配天地。而太祖景皇帝受 封于唐,即殷之契、周之后稷也,请以太祖郊配天地。”谏议大夫黎干以谓:“禘 者,宗庙之事,非祭天,而太祖非受命之君,不宜作配。”为十诘十难以非之。书 奏,不报。乃罢高祖,以景皇帝配。明年旱,言事者以为高祖不得配之过也。代宗 疑之,诏群臣议。太常博士独孤及议曰:“受命于神宗,禹也,而夏后氏祖颛顼而 郊鲧;缵禹黜夏,汤也,而殷人郊冥而祖契;革命作周,武王也,而周人郊稷而祖 文王。太祖景皇帝始封于唐,天所命也。”由是配享不易。呜呼,礼之失也,岂独 纬书之罪哉!在于学者好为曲说,而人君一切临时申其私意,以增多为尽礼,而不 知烦数之为黩也。

  古者祭天于圆丘,在国之南,祭地于泽中之方丘,在国之北,所以顺阴阳,因 高下,而事天地以其类也。其方位既别,而其燎坛、瘗坎、乐舞变数亦皆不同,而 后世有合祭之文。则天天册万岁元年,其享南郊,始合祭天地。

  睿宗即位,将有事于南郊,谏议大夫贾曾议曰:“《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 郊喾,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郊之与庙,皆有禘也。禘于庙,则祖宗合食于太祖; 禘于郊,则地祇群望皆合于圆丘,以始祖配享。盖有事之大祭,非常祀也。《三辅 故事》:‘祭于圆丘,上帝、后土位皆南面。’则汉尝合祭矣。”国子祭酒褚无量、 司业郭山恽等皆以曾言为然。是时睿宗将祭地于北郊,故曾之议寝。

  玄宗既已定《开元礼》,天宝元年,遂合祭天地于南郊。是时,神仙道家之说 兴,陈王府参军田同秀言:“玄元皇帝降丹凤门。”乃建玄元庙。二月辛卯,亲享 玄元皇帝庙;甲午,亲享太庙;丙申,有事于南郊。其后遂以为故事,终唐之世, 莫能改也。为礼可不慎哉!

  夫男女之不相亵于内外也,况郊庙乎?中宗时,将享南郊,国子祭酒祝钦明言 皇后当助祭,大常博士唐绍、蒋钦绪以为不可,左仆射韦巨源独以钦明说为是。于 是以皇后为亚献,补大臣李峤等女为斋娘,以执笾豆焉。至德宗贞元六年,又以皇 太子为亚献,亲王为终献。

  《孝经》曰:“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而三代有其名而无其制度,故 自汉以来,诸儒之论不一,至于莫知所从,则一切临时增损,而不能合古。然推其 本旨,要于布政交神于王者尊严之居而已,其制作何必与古同?然为之者至无所据 依,乃引天地、四时、风气、乾坤、五行、数象之类以为仿像,而众说变不克成。

  隋无明堂,而季秋大亨,常寓雩坛。唐高祖、太宗时,寓于圆丘。贞观中,礼 部尚书豆卢宽、国子助教刘伯庄议:“从昆仑道上层以祭天,下层以布政。”而太 子中允孔颖达以为非。侍中魏征以谓:“五室重屋,上圆下方,上以祭天,下以布 政。自前世儒者所言虽异,而以为如此者多同。至于高下广狭丈尺之制,可以因事 制宜也。”秘书监颜师古曰:“《周书》叙明堂有应门、雉门之制,以此知为王者 之常居尔。其青阳、总章、玄堂、太庙、左右个,皆路寝之名也。《文王居明堂》 之篇,带弓蜀,礼高禖,九门磔禳,国有酒以合三族,推其事皆与《月令》合, 则皆在路寝也。《大戴礼》曰在近郊,又曰文王之庙也,此奚足以取信哉?且门有 皋、库,岂得施于郊野?谓宜近在宫中。”征及师古等皆当世名儒,其论止于如此。

  高宗时改元总章,分万年置明堂县,示欲必立之。而议者益纷然,或以为五室, 或以为九室。而高宗依两议,以帟幕为之,与公卿临观,而议益不一。乃下诏率意 班其制度,至取象黄琮,上设鸱尾,其言益不经,而明堂亦不能立。至则天始毁东 都乾元殿,以其地立明堂,其制淫侈,无复可观,皆不足记。其后火焚之,既而又 复立。开元五年,复以为乾元殿而不毁。初,则天以木为瓦,夹纻漆之。二十五年, 玄宗遣将作大匠康灊素毁之。灊素以为劳人,乃去其上层,易以真瓦。而迄唐之世, 季秋大享,皆寓圆丘。

  《书》曰:“七世之庙,可以观德。”而礼家之说,世数不同。然自《礼记》 《王制》、《祭法》、《礼器》,大儒荀卿、刘歆、班固、王肃之徒,以为七庙者 多。盖自汉、魏以来,创业之君特起,其上世微,又无功德以备祖宗,故其初皆不 能立七庙。

  唐武德元年,始立四庙,曰宣简公、懿王、景皇帝、元皇帝。贞观九年,高祖 崩,太宗诏有司定议。谏议大夫硃子奢请立七庙,虚太祖之室以待。于是尚书八座 议:“《礼》曰:‘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晋、宋、齐、梁皆立亲庙 六,此故事也。”制曰:“可。”于是祔弘农府君及高祖为六室。二十三年,太宗 崩,弘农府君以世远毁,藏夹室,遂祔太宗。及高宗崩,宣皇帝迁于夹室,而祔高 宗。皆为六室。

  武氏乱败,中宗神龙元年,已复京太庙,又立太庙于东都。议立始祖为七庙, 而议者欲以凉武昭王为始祖。太常博士张齐贤议以为不可,因曰:“古者有天下者 事七世,而始封之君谓之太祖。太祖之庙,百世不迁。至祫祭,则毁庙皆以昭穆合 食于太祖。商祖玄王,周祖后稷,其世数远,而迁庙之主皆出太祖后。故合食之序, 尊卑不差。汉以高皇帝为太祖,而太上皇不在合食之列,为其尊于太祖也。魏以武 帝为太祖,晋以宣帝为太祖,武、宣而上,庙室皆不合食于祫,至隋亦然。唐受天 命,景皇帝始封之君,太祖也,以其世近,而在三昭三穆之内,而光皇帝以上,皆 以属尊不列合食。今宜以景皇帝为太祖,复祔宣皇帝为七室,而太祖以上四室皆不 合食于祫。”博士刘承庆、尹知章议曰:“三昭三穆与太祖为七庙者,礼也。而王 迹有浅深,太祖有远近。太祖以功建,昭穆以亲崇;有功者不迁,亲尽者则毁。今 以太祖近而庙数不备,乃欲于昭穆之外,远立当迁之主以足七庙,而乖迭毁之义, 不可。”天子下其议大臣,礼部尚书祝钦明两用其言,于是以景皇帝为始祖,而不 祔宣皇帝。已而以孝敬皇帝为义宗,祔于庙,由是为七室,而京太庙亦七室。中宗 崩,中书令姚元之、吏部尚书宋璟以为:“义宗,追尊之帝,不宜列昭穆,而其葬 在洛州,请立别庙于东都,而有司时享,其京庙神主藏于夹室”。由是祔中宗,而 光皇帝不迁,遂为七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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