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

本纪·卷三·高宗

更新时间:2021-03-03 05:30:13

  弘道元年正月甲午,幸奉天宫。二月庚午,突厥寇定州,刺史霍王元轨败之。 三月庚寅,突厥寇单于都护府,司马张行师死之。庚子,李义琰罢。丙午,有彗星 出于五车。癸丑,崔知温薨。四月己未,如东都。壬申,郭待举、郭正一同中书门 下平章事。甲申,绥州部落稽白铁余寇边,右武卫将军程务挺败之。五月乙巳,突 厥寇蔚州,刺史李思俭死之。七月甲辰,徙封轮为豫王,改名旦。薛元超罢。八月 乙丑,皇太子朝于东都,皇太孙留守京师。丁卯,滹沱溢。己巳,河溢,坏河阳城。 九月己丑,以太平公主子生,赦东都。十月癸亥,幸奉天宫。十一月戊戌,右武卫 将军程务挺为单于道安抚大使,以伐突厥。辛丑,皇太子监国。丁未,如东都。戊 申,裴炎、刘齐贤、郭正一兼于东宫平章事。十二月丁巳,改元,大赦。是夕,皇 帝崩于贞观殿,年五十六。谥曰天皇大帝。天宝八载,改谥天皇大圣皇帝;十三载, 增谥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

  赞曰:《小雅》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此周幽王之诗也。是时,幽王 虽亡,而太子宜臼立,是为平王。而诗人乃言灭之者,以为文、武之业于是荡尽, 东周虽在,不能复兴矣。其曰灭者,甚疾之之辞也。武氏之乱,唐之宗室戕杀殆尽, 其贤士大夫不免者十八九。以太宗之治,其遗德余烈在人者未远,而几于遂绝,其 为恶岂一褒姒之比邪?以太宗之明,昧于知子,废立之际,不能自决,卒用昏童。 高宗溺爱衤任席,不戒履霜之渐,而毒流天下,贻祸邦家。呜呼,父子夫妇之间, 可谓难哉!可不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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