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日余留二诗于山,负木胆于肩,从东大道下梯级。一里余,东度过坳,遂东南循前峰之腰。又半里,东度脊项,于是俱深木夹道。
由折峻下者二里,涉一南盘峡,复东北上。半里凌脊,乃东行脊间,左右皆夹壑甚深,而重木翳之。又半里,度脊间铺木。脊两旁甚狭,而中复空坠,故以木填而度之。又东南半里,复盘壑东北下。二里,至前巨石之左,遂涉南下之溪。半里,复东逾一冈。又半里,再涉一南下之溪,东向稍上,遂出箐东北行。一里,至下院分岐之路,仍从向来之小路,一里余,至前浴流之所。
又半里,越坞而得一村,入问热水塘道。仍东北三里,过乌索桥,从桥西逾冈而北,一里,与大道合。
随之西北,循东山之麓行。
六里,有冈自东山直对西峰而下,驱江流漱西峰之麓,而路亦因之与江遇。
已复逾冈北下,北坞稍开。
有小水交流西注,蒸气杂沓而起,即热水塘也。半里,抵塘上,有池而无屋,雨霏霏扑人。乃令顾仆守行囊于塘侧,北半里上坡,观其街子,已散而无他物。望南冈有村庐在坳脊间,街子人指其上有川人李翁家可歇。复南半里回觅之。有闽人洪姓者,向曾寓余乡,为导入同寓。余乃出就塘畔招顾仆入,出携餐啖之。问阿幸路,须仍从此出。此中东至明光,虽止隔一山,险峻不可行也。见日色尚早而雨止,乃留热水待出时浴,并木胆寄李翁家菜园中,遂仍西北行。
五里,北上坡,为左所,盖其分屯处也。其处启庐甚盛,行者俱劝余宿此,谓前皆僰彝即今傣族家,不可栖,且多茶山彝出入,不可晚行。余不顾。又北二里,逾一坡,又三里,过后所屯。渐折而从西北,三里,直追西大山东北垂,复与江遇。回顾尖山与前峰并峙,中坳如马鞍,而左所之南,复有峰一支自西山突出,横亘其北,故路必东北从乌索桥抵热水塘,又西北至此也。此地正当尖山之北,其北则西大山渐伏,中逊而西,为巅滩过脉处;东大山直亘而南,分坠西窜,下突小山,横界于北,为松山坡,坡之北,即阿幸北进之峡。
其西北,高峰浮出于横坡之上,则阿幸、巅滩之间,又中界之一峰,所谓土瓜山也。行江东岸一里,复折而东北一里,抵东山腋下。
山峰丛立处,有两三家倚东坡而栖,是为松山。
从其前又北一里,上北山西亘之坡,一里蹑坡脊。其脊正西与崩塘相对,有坞西盘,而江水自北横界脊下,脊若堵墙。溯水北上,从脊间行二里,乃西北下。半里,有石屏西向立峰头,是为土主碑,乃神之所托也。从石西随坡下,涉江西上,乃滇滩关道,已茅塞不通。
惟茶山野人间从此出入,负茶、蜡、红藤、飞松、黑鱼,与松山、固栋诸土人交易盐布。中国指与边塞相对的中原地区亦间有出者,以多为所掠,不甚往也。
其关昔有守者,以不能安居,多遁去不处,今关废而田芜,寂为狐兔之穴矣。其隘亦纤坦,不甚崇险,去此三里,已望而知之,遂北下坡。一道从坞间溯江东岸北行,为度桥捷径;一道沿东坡北上,为托宿之所。乃下半里,渡东来小涧,复上东坡,北随之行。
二里,有四五家倚东山而居,即托宿之所也。其主人王姓者,夫妇俱伐木山中未归。
余将西度桥,望西山下投栖;闻其地江岸西庐,乃土舍所托,皆不纳客,纳客者惟东岸王店。
方踌躇间,一锄于田者,乃王之邻,谓其妇亦入山未归,不识可徐待接待之否。
余乃还待于其门。
久之妇归,为汲水而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