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丑(公元1637年)十二月十一日夜雨达旦。
余苦疮,久而后起。然疮寒体惫,殊无并州之安也。时行道莫决,〔闻静闻决音,必定骨鸡足山,〕且问带骸多阻,余心忡忡,乃为二阄请于天宁寺佛前,得带去者。余乃冒雨趋崇善,以银畀僧宝檀,令备蔬为明日起室之具。晚抵梁店,雨竟不止。
十二日雨不休,午后小止。余市香烛诸物趋崇善,而宝檀、云白二僧欲瓜分静闻所遗经衣,私商于梁店,为互相推委计,谓余必得梁来乃可。而梁故坚不肯来,余再三苦求之,往返数四,而三恶互推互委,此不肯来,彼不肯去。及余坐促,彼复私会不休。余不识其展转作奸,是何意故?然无可奈何。惟日夜悬之,而彼反以诟gòu言交詈lì恶语相骂焉。
十三日晨起,求梁一往崇善,梁决意不行。余乃书一领,求梁作见领者,梁终不一押画押。余复令顾仆求二僧,二僧意如故。
乃不得已,思鸣之于官,先为移寓计。
遂入城,得邓贡士家旧房一间。
乃出城,以三日房钱畀梁,移囊入城。
天色渐霁。然此寓无锅,市罐为晚餐,则月色皎然,以为晴霁可望矣。
十四日早闻衙行蹑屐声,起视之,雨霏霏如故。令顾仆炊而起,书一揭揭帖,具有揭发性质的私人文书令投之郡太守吴公。而是日巡方使者自武缘来,吴已往候于郊,顾仆留侦其还。余坐雨寓中,午余,余散步察院前,观左江道所备下程及宣化县今作南宁市所备下马饭,亦俱丰腆。
还寓,顾仆以郡尊未还,请再从崇善求之。余复书,顾畀之去,仍不理焉。
太平、南宁俱有柑,而不见橘。
余在向武反食橘数枚。
橘与柑其形颇相似。
边鱼南宁颇大而多,他处绝无之。巨者四五觔jīn同“斤”,小者亦二三觔,佳品也。鲫鱼颇小而少,至大无出三寸者。
十五日五更峭寒,天明开霁。自初一早阴至此,恰半月而后晴朗。是日巡方使者驻南宁,接见各属吏。余上午往观,既午,吴郡侯还自左江道,令顾仆以揭往诉静闻事,吴亦不为理,下午出城觅车夫,复俱不得,忡忡而已。
十六日明爽殊甚。五鼓,巡方使者即趋太平府。其来自思恩,亦急迫如此,不知何意。
想亦为交彝压境而然耶!
然不闻其调度若何,此间上下俱置之若罔闻也。仍令顾仆遍觅车夫,终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