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

志·第七章

更新时间:2021-03-03 03:16:58

  推入纪

  置上元尽所求年,以乾法除之,不满乾法,以纪法除之,余不满纪法者,入内纪甲子年也。满法去之,入外纪甲午年也。

  推朔

  置入纪年,外所求,以章月乘之,章岁而一,所得为定积月,不尽为闰余。闰余十二以上,岁有闰。以通法乘定积月,为假积日,满日法为定积日,不尽为小余。以六旬去积日为大余,命以所入纪,算外,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也。

  求次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七百七十三,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小余六百八十四已上,其月大。

  推冬至

  置入纪年,外所求,以余数乘之,满纪法为大余,不尽为小余。以六旬去之,命以纪,算外,天正冬至日也。

  求二十四气

  置冬至小余,加大余十五,小余五百一十五,满二千三百五十六从大余,命如法。

  推闰月

  以闰余减章岁,余以岁中乘之,满章闰为一月。不尽,半法己上亦一,有进退,以无中月。

  推弦望

  加大余七,小余五百五十七半,小余如日法从大余,余命如前,得上弦。又加得望,又加得下弦,又加得后月朔。其弦望定小余四百一以下,以百刻乘之,满日法得一刻,不尽什之,求分,以课所近节气夜漏未尽,以算上为日。

  推没

  置入纪年,外所求,以余数乘之,满纪法为积没,有余加尽积为一。以会通乘之,满没法为大余,不尽为小余。大余命以纪,算外,冬至后没日。

  求次没,加大余六十九,小余六十四,满其法从大余,无分为灭。

  推日度

  以纪法乘积日,满周天去之,余以纪法除之,所得为度。命度以牛前五度起,宿次除之,不满宿,即天正朔夜半日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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