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

卷十一·明通赋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02:54:58

  其详见前论《寿夭及小儿关煞下》。

  引合关煞误伤身,中下灭绝横夭寿。

  引合关煞,如丙火既弱,又见辛未,丙辛既合丙就辛官。

  未位,乃丙极阳关,再被壬来克即亡。或是辛亥煞地尤紧,犯之横罹其咎。

  如丙戌、丁酉、辛酉、乙未,壬申年死是也。

  中下灭绝,如壬戌日为坐财,又坐煞,日支有之则寿。

  行壬辰运,壬癸水聚於辰,克破戌中火土,别无可救即夭。此名倒冲命元。土旺则水旺,土身自崩坏,何暇救之。

  水旺则火灭,故云中下绝灭。

  中下者,即地元、人元。中下之分也。余仿此推。

  伤官见官,祸患百端。逐马逢马,劳苦千般。

  此言独犯所忌,故不吉。

  伤官见官,惟有财星可以解伤之毒,劝官之怒,转祸为祥。逐马逢马,惟有官煞可以制刃之劫,虽劳亦得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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