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

卷十一·消息赋六

更新时间:2021-03-03 02:54:20

  一旬,十日也;年中,生日也。凡在一月之中,一旬之内,将生日天元配合而言,则知其日中休祥,定立生日为主也。一岁之中,取月令以生克配合而言,则知其月中休咎也。且如人生得地,须太岁为尊,是一岁之中求生月带禄、或官印,原有原无,是月而问日,乃看命总法也。)

  壬癸乃秋生而冬旺,亥子同途;甲乙乃夏死而春荣,寅卯一揆。

  (此言人命有生旺、死绝,而行运所值,有宜与不宜,通指五行言也。庚为众金之主,故居申而生水,水归亥子,冬天而旺。壬为聚水之源,故居亥而生木,木归寅卯,春天而旺。甲为群木之首,故居寅而生火,火归巳午,夏天而旺。戊为众土之一,故居巳而生金,金归申酉,秋天而旺。

  壬癸、亥子一类水也,水生於申而旺於子;

  甲乙、寅卯一类木也,木旺於卯而死於午,

  故壬癸秋生而冬旺,甲乙夏死而春荣。)

  丙寅丁卯,秋天宜以保持;己巳、戊辰,度乾宫而脱厄。

  (此指纳音言也。丙寅、丁卯,炉中火,火之旺也。至秋宜以保持,以火至秋而死,况他火乎?己巳、戊辰,大林木,木之盛也。度乾宫而脱厄,以木至亥而生也,况别木乎?

  又丙寅、丁卯,举火之类,火既克金,秋天保持者,何也?言水生於秋故也。己巳、戊辰,举木之类,水既生亥,乾宫脱厄者,何也?言亥有乾金故也。明五行休旺之道,造化自然之理,或元命、或行运,或流岁,皆宜慎之。)

  值病忧病,逢生得生。旺相峥嵘,休囚灭绝。

  论其眷属,忧其死绝。

  (值病忧病,以休囚灭绝为言。逢生得生,以旺相峥嵘为义。值病忧病者,五行病中逢鬼是也。木值辛巳金,火值甲申水,土遇庚寅木,金逢乙亥火,如此之类,休囚灭绝。

  逢生得生者,五行生处逢生是也,木临癸亥水,火得庚寅木,水值壬申金,金逢丁巳土,如此之类,旺相峥嵘。或值之於当生,或逢之於岁运,更看始终,随宜消息。

  五行生我者父母,我生者子孙;克我者官鬼,我克者妻财,比和者兄弟,忌在空亡死绝之地,忧居休囚衰败之乡,随眷属所得言之。此总论正行,生乎天地之间,寓於十二支内,有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内有四吉、四凶、四平也。)

  墓在鬼中,危疑者甚;足下临丧,面前可见。

  (墓在鬼中,乃正行墓中途鬼,如金畏己丑火,木防乙未金,水愁丙辰土。土忌戊辰木,火怕壬戌水,如此之格,或行乎岁运,主危疑之甚。足下临丧,以命前二辰为丧门,如辛亥人见己丑,既入墓又临丧,乃足下同为祸。面前可见,言其凶速也。若太岁、诸煞、大小运临之,忧其不测之灾,防有外服之象。)

  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於孤辰;

  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於寡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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