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

卷十·玉井奥诀十二

更新时间:2021-03-03 02:51:57

  如乙酉见戊戌,即成火伤乙金,又六害之墓火,发其旺金之气,余仿此。

  七煞犯克,如原用乙木行酉运,丑岁冲损,乙未金局,本坏其乙木用神,兼丑冲其虚未,将所藏之神,碎坏倒地也。举此一例,余局细详。

  此段止可言,七煞逢冲者不吉,不可论金局坏乙木用神。

  八字带煞刑胎,意外须识,四印何干乘气,类取其详。

  胎神所传消息,各有异类,今人但总约十个月之位,故无浅深,以致差池。一法十个月左右间,其所生日辰对者是,如丙午日在何月节内,或十一月,或九月,通而用之。若带刑,主早妨父母,空陷冲刑,四煞最恶。

  四印:古歌云:辰戌丑未为四印,戊己得之偏主信,甲乙若逢鄙且贪,丙丁或遇多贫病,庚辛格号母生儿,聚煞丑宫多短命,壬癸未详。

  五行分布方隅,死水生金而异用。

  谓火生寅败卯旺午,金生巳败午墓丑之类,如甲子人遇巳,即为生金,生金克甲,绝水生甲,临官火窃甲之类,遇卯即为死水生甲,旺木同党,败火耗甲,位位各有所司,看其余局,次第扶抑而论之,余干仿此推。

  一神闲停左右,伤官窃本以待时。

  闲停之神在左右者,即月时岁干,多是不取用,故一向差慢,而至停囚长智,养病丧身,或系伤官之神无气,不系为事,忽岁运助起此等之神,耗我之气,伤我之用,半真半假,其实则圉圉得势,小人逢宠有权,留此祸根,岂可忽哉。

  干神彼此相安,方为禄备,地支来往冲激,不奈马驰。

  如甲人禄在寅,见壬寅,则自家带截路空亡,为僧道有福。庚寅为破禄,半吉半凶。

  又如丁见戊为刃,难只言禄为贵,辛禄在酉,见癸酉为火水相犯,丁为酉空亡贵。丁木受气,辛水沐浴,主奸淫。

  禄上遁干,号为真禄,着落何方有用。其干见天乙贵人,其贵上之明干,复坐贵禄。如丁人禄在午,遁至年,得丙字,丙贵酉亥,而逢辛酉辛亥,则辛贵复见于午,入格极品,此李虚中为天禄互贵。

  一马不喜冲,冲则动,马上干神乘贵者吉,马上遁干有情者吉,如丁丑人逢辛亥,是要贵处有用,马上干神,自带凶煞空亡者恶,来克主体及用神者恶,或支神激烈刑冲转转,其马岂得安休耶。

  伤尽官星,方知用禄,冲破禄位,始得用官。

  柱内有伤官之神,官星明被克害,却有日禄者,用禄却稳当,不致两用,不归一也。

  禄位如被破坏,却只用官星为定体,盖贵用一端最妙,多则散了精神。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卷十·玉井奥诀十一

下一篇:卷十·玉井奥诀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