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金气正临天时建旺之序,既无克窃。其气一往据生其子者,水神也。水神既显露于干,或泛滥于支,物盛不祥。还得几多火土,能堤防倚赖哉。余仿此推。
则造化盈亏之道,灼然有凭,万无一失也。
八法关键。五气开端。
八法已论于前,五气有聚散、完缺、实虚、深浅、敌交、狭广、轻重、厚薄、寒和之不同。干支俱有力,克物归窠。
精神强健为聚,喜吉神,忌凶煞。亦要辅佐,吉神冲而无义。
刑而不归为散,宜凶煞,忌吉神。
金木水火土俱全顺序为气完。
五行欠一以待岁运补足为气缺。
实则如甲戌见丙寅之类,有合有生,局于一象,滞于一方。柱中若无激扬昂藏之类,如此则不过一富翁而已。即有体无用,纵贵亦尸位素餐。如柱中土气太重,略见官来即贵。余仿此。
虚则如土入酉寅、木临乙巳、金到辰亥、水向卯戌、火居丑申。气虚而不能确固。余仿此。
气深如木之本象化象近清明节。
气浅如木之本象化象方得雨水节之例。
气敌如辛酉见乙卯,大概凶甚。若见己未己丑,转有凭籍,反吉。如无凭依,又看宾主强弱,主弱则为鬼象,宾弱则为财象。
交如丁巳见辛亥,丙戌见己丑,庚辰见癸未之类。仍分何者气旺而言。
狭如用神局于一二支神之情,狭亦有生旺,引用处其气却来不得。
广则引用处其气来得,生源处仍有精神,通三合之气,或通六合气。
轻如木之本象化象,却入金乡,又非天时之类。
重如木象逢寅卯,乃本象地支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