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繁体)

《易經﹒序卦傳》

更新时间:2021-01-24 14:08:44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

  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  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  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  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  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

  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也,故受之以小畜。  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  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  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  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

  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  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  以善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

  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  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  可觀而後有合,故受之以噬嗑;  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  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  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  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  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  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  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  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  有上下,然後禮儀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

  恆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  遯者退也。物不可終遯,故受之以大壯。  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  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  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  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

  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  蹇者難也。物不可終難,故受之以解;  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  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  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

  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  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  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  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  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  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

  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  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  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  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  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既濟。  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

  終焉。


上一篇:《易經﹒說卦傳》 第十一章

下一篇:《易經﹒雜卦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