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
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 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 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 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 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
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 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也,故受之以小畜。 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 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 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 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
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 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 以善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
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 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 可觀而後有合,故受之以噬嗑; 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 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 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 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 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 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 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 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 有上下,然後禮儀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
恆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 遯者退也。物不可終遯,故受之以大壯。 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 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 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 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
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 蹇者難也。物不可終難,故受之以解; 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 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 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
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 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 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 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 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 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
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 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 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 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 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既濟。 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
終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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