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列传·卷六十九

更新时间:2021-03-03 00:34:10

  肃之内行修饬,母丧,庐墓三年,不入城郭。季弟承之,生而孤,鞠育诲道,至于成人,遂相继为侍从。帝称其一门忠孝云。

  承之字奉世,性严重,有忠节。从兄柬之将仕以官,辞不受,而中进士第,调明州司法参军。郡守任情骫法,人莫敢忤,承之独毅然力争之。守怒曰:"曹掾敢如是邪?"承之曰:"事始至,公自为之则已,既下有司,则当循三尺之法矣。"守惮其言。

  尝建免役议,王安石见而称之。熙宁初,以为条例司检详文字,得召见。神宗语执政曰:"承之言制置司事甚详,非他人所及也。"改京官。他日,谓之曰:"朕即位以来,不轻与人改秩,今以命汝,异恩也。"

  检正中书刑房,察访淮浙常平、农田水利、差役事,还奏《役书》二十篇,加集贤校理。又察访陕西,时郡县昧于奉法,敛羡余过制。承之曰:"是岂朝廷意邪?"悉裁正其数。迁集贤殿修撰,擢宝文阁待制,为同群牧使,纠察在京刑狱兼枢密都承旨,出知延州,入权三司使。

  蔡确治相州狱,多引朝士,皆望风自折服。承之为帝言其险诐之状,帝意始悟,趣使诘竟。迁龙图阁直学士,恳辞,乞授兄肃之,曰:"臣少鞠于兄,且兄为待制十年矣。"帝曰:"卿兄弟孝友,足厉风俗。肃之亦当迁也。"即并命焉。

  商人犯禁货北珠,乃为公主售,三司久不敢决。承之曰:"朝廷法令,畏王姬乎?"亟索之。帝闻之曰:"有司当如此矣。"进枢密直学士。坐补吏不当,降待制、知汝州。未几,为陕西都转运使,召拜给事中、吏部侍郎、户部尚书,复以枢密直学士知青州。历应天府、河阳、陈、郓、扬州而卒。

  及之字公达,亦迪弟之子。由荫登第,通判安肃军。康定中,夏人犯边,契丹复发兵并塞,疆候戒严。及之言:"契丹以与夏人甥舅之故,特此慰其心,且姑张虚势以疑我,必不失誓好,愿毋过虞。"已而果然。

  徙通判河南府。亡卒张海倚山啸聚,白昼掠城市。及之督捕,单骑与海语,谕使归命,当奏贷其死。海感动弛备,奏方上,而众兵集,悉获之。知信州,灵鹫山浮屠,犯法者众,及之治其奸,流数十人,乃自劾。朝廷嘉之,释不问。入判刑部。尝撰次唐史有益治体者,为《君臣龟监》八十卷。王尧臣上其书,并表其学行,韩琦亦以馆职荐之。召试,除直秘阁,历开封府判官、知泾、晋、陕三州。

  及之吏事精明,所居官皆称职。以太中大夫致仕,再转正议大夫。卒,年八十五。

  柬之子孝基,及之子孝寿、孝称。

  孝基字伯始。进士高第,唱名至墀下,仁宗顾侍臣曰:"此李迪孙邪?能世其家,可尚也。"晏殊、富弼荐其材任馆阁,欲一见之。孝基曰:"名器可私谒邪?"竟不往。

  知汝阴、雍丘县,通判阆州、舒州,知随州。所治虽剧,然事来亟断,不为证左回枉,甫日中,庭已空矣。或问其术,曰:"无他,省事耳。"阆中江水啮城几没,郡吏多引避,孝基率其下决水归旁谷,城赖以全。舒吏受赂鬻狱,以杀人罪加平民,孝基劾治三日,得其情,乃抵吏罪。以亲须养,求监崇福宫,判西京国子监。凡就闲十年,累官光禄卿,与父柬之同谢事,才年五十,士大夫美之,以比二疏。

  孝基为人冲澹,善养生,平居轻安。弟孝称进对,帝问起居状,欢曰:"度越常人远矣。"后十一年,无疾卒。

  孝寿字景山,为开封府户曹参军。元符中,吕嘉问知府事,受章惇、蔡卞指,锻炼上书人,命孝寿摄司录事,成其狱。徽宗即位,嘉问先已得罪,孝寿亦削秩。蔡京为政,以为府推官,迁大理、太仆卿,擢显谟阁待制,为开封尹。

  前此,闾里亡赖子,自断截臂腕,托废疾凌良民,无所惮畏。孝寿悉搜出之,部付旁郡,一切治理。加直学士,出知兴仁、开德府。京起苏州章綖狱,还孝寿开封,使往即讯。至苏州,穷治铸钱,逮系逾千数,方冬惨掠囚,堕指脱足不可计,死则投于垣外。日夜锻炼,疑未就,京犹嫌其缓,召使还。其后,綖兄弟竟用此黥窜。又知虢、兖二州。坐守兴仁日与巡检戏射狂人张立死,除名。居无何,起知苏州。

  政和初,拜刑部侍郎,复改开封尹。奉宸库吏吕寿盗金,系狱而逃。孝寿尽执守兵,论为故纵,非任事之吏与不上直者,亦以不即追掩绳之。凡配隶四十人,阴赂杖者使加重,六七人才出关而死。帝闻之,命悉还余人。于是谏议大夫毛注论其残忍苛虐,乞加谴,不听。孝寿犹以狱空上表贺。

  孝寿虽亡状,亦时有可观。有举子为仆所凌,忿甚,具牒欲送府,同舍生劝解,久乃释。戏取牒效孝寿花书判云:"不勘案,决杖二十。"仆明日持诣府,告其主仿尹书判私用刑。孝寿即追至,备言本末,孝寿幡然曰:"所判正合我意。"如数与仆杖,而谢举子。时都下数千人,无一仆敢肆者,时以此称之。明年,以疾,罢为龙图阁学士、提举醴泉观。卒,赠正奉大夫。

  孝称字彦闻,以荫登朝。值郊恩得封父,及之已官通议大夫,有司限以格,孝称言,恐非朝廷所以推恩优老之意,诏特许之,遂为著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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