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志·卷一百四十三

更新时间:2021-03-03 00:20:28

  ◎兵四(乡兵一)

  ○陕西保毅 河北忠顺 河北陕西强人砦户 河北河东强壮 河东陕西弓箭手 河北等路弓箭社

  乡兵者,选自户籍,或土民应募,在所团结训练,以为防守之兵也。周广顺中,点秦州税户充保毅军,宋因之。自建隆四年,分命使臣往关西道,令调发乡兵赴庆州。咸平四年,令陕西系税人户家出一丁,号曰保毅,官给粮赐,使之分番戍守。五年,陕西缘边丁壮充保毅者至六万八千七百七十五人。七月,以募兵离去乡土,有伤和气,诏诸州点充强壮户者,税赋止令本州输纳,有司不得支移之。先是,河北忠烈、宣勇无人承替者,虽老疾不得停籍。至是,诏自今委无家业代替者,放令自便。自是以至天禧间,并、代广锐老病之兵,虽非亲属而愿代者听。河北强壮,恐夺其农时,则以十月至正月旬休日召集而教阅之。忠烈、宣勇、广锐之归农而阙员者,并自京差补;戍于河上而岁月久远者,则特为迁补;贫独而无力召替者,则令逐处保明放停。

  当是时,河北、河东有神锐、忠勇、强壮,河北有忠顺、强人,陕西有保毅、砦户、强人、强人弓手,河东、陕西有弓箭手,河北东、陕西有义勇,麟州有义兵,川陕有土丁、壮丁,荆湖南、北有弩手、土丁,广南东、西有枪手、土丁,邕州有溪洞壮丁、土丁,广南东、西有壮丁。

  当仁宗时,神锐、忠勇、强壮久废,忠顺、保毅仅有存者。康定初,诏河北、河东添籍强壮,河北凡二十九万三千,河东十四万四千,皆以时训练。自西师屡衄,正兵不足,乃籍陕西之民,三丁选一,以为乡弓手。未几,刺充保捷,为指挥一百八十五,分戍边州。西师罢,多拣放焉。庆历二年,籍河北强壮,得二十九万五千,拣十之七为义勇,且籍民丁以补其不足。河东拣籍如河北法。

  其后,议者论"义勇为河北伏兵,以时讲习,无待储廪,得古寓兵于农之意。惜其束于列郡,止以为城守之备。诚能令河北邢、冀二州分东西两路,命二郡守分领,以时阅习,寇至,即两路义勇翔集赴援,使其腹背受敌,则河北三十余所常伏锐兵矣"。朝廷下其议,河北帅臣李昭亮等议曰:"昔唐泽潞留后李抱真籍户丁男,三选其一,农隙则分曹角射,岁终都试,以示赏罚,三年皆善射,举部内得劲卒二万。既无廪费,府库益实,乃缮甲兵为战具,遂雄视山东。是时,天下称昭义步兵冠于诸军,此近代之显效,而或谓民兵只可城守,难备战阵,非通论也。但当无事时,便分义勇为两路,置官统领,以张用兵之势,外使敌人疑而生谋,内亦摇动众心,非计之得。姑令在所点集训练,三二年间,武艺稍精,渐习行阵。遇有警,得将臣如抱真者统驭,制其阵队,示以赏罚,何敌不可战哉?至于部分布列,量敌应机,系于临时便宜,亦难预图。况河北、河东皆边州之地,自置义勇,州县以时按阅,耳目已熟,行固无疑。"诏如所议。

  治平元年,宰相韩琦言:"古者籍民为兵,数虽多而赡至薄。唐置府兵,最为近之,后废不能复。今之义勇,河北几十五万,河东几八万,勇悍纯实,出于天性,而有物力资产,父母妻子之所系,若稍加练简,与唐府兵何异?陕西尝刺弓手为保捷,河北、河东、陕西,皆控西北,事当一体。请于陕西诸州亦点义勇,止涅手背,一时不无小扰,终成长利。"天子纳其言,乃遣籍陕西义勇,得十三万八千四百六十五人。

  是时,谏官司马光累奏,谓:"陕西顷尝籍乡弓手,始谕以不去乡里。既而涅为保捷正兵,遣戍边州,其后不可用,遂汰为民,徒使一路骚然,而于国无补。且祖宗平一海内,曷尝有义勇哉?自赵元昊反,诸将覆师相继,终不能出一旅之众,涉区脱之地。当是时,三路乡兵数十万,何尝得一人之力?议者必曰:'河北、河东不用衣廪,得胜兵数十万,阅教精熟,皆可以战;又兵出民间,合于古制。'臣谓不然。彼数十万者,虚数也;阅教精熟者,外貌也;兵出民间者,名与古同而实异。盖州县承朝廷之意,止求数多。阅教之日,观者但见其旗号鲜明,钲鼓备具,行列有序,进退有节,莫不以为真可以战。殊不知彼犹聚戏,若遇敌,则瓦解星散,不知所之矣。古者兵出民间,耕桑所得,皆以衣食其家,故处则富足,出则精锐。今既赋敛农民粟帛以给正军,又籍其身以为兵,是一家而给二家之事也。如此,民之财力安得不屈?臣愚以为河北、河东已刺之民,犹当放还,况陕西未刺之民乎?"帝弗听。于是三路乡兵,唯义勇为最盛。

  熙宁以来,则尤重蕃兵、保甲之法,余多承旧制。前史沿革,不复具述,取其有损益者著于篇。南渡而后,土宇虽不及前,而兵制多仍其故,凡其乡兵、砦兵之可改者,皆附见焉。

  陕西保毅 开宝八年,发渭州平凉、潘原二县民治城隍,因立为保毅弓箭手,分戍镇砦。能自置马,免役。逃、死,以亲属代,因周广顺旧制也。

  咸平初,秦州极边止置千人,分番守戍。上番人月给米六斗,仲冬,赐指挥使至副都头紫绫绵袍,十将以下皂绫袍。五年,点陕西沿边丁壮充保毅,凡得六万八千人。给资粮,与正兵同戍边郡。

  庆历初,诏悉刺为保捷军,唯秦州增置及三千人,环、庆、保安亦各籍置。是时,诸州总六千五百十八人,为指挥三十一。

  皇祐五年,泾原都总管程戡上言:"陕西保毅,近岁止给役州县,无复责以武技。自黥刺为保捷,而家犹不免于保毅之籍,或折卖田产,而得产者以分数助役。今秦州仅三千人,久废农业,请罢遣。"诏自今敢私役者,计佣坐之。治平初,诏置保毅田承名额者,悉拣刺以为义勇。熙宁四年,诏废其军。

  环庆砦户、强人弓手,九年,诏如禁军法,上其籍,隶于马军司,廪给视中禁军。

  河北忠顺 自太宗朝以瀛、莫、雄、霸州、乾宁、顺安、保定军置忠顺,凡三千人,分番巡徼,隶沿边战棹巡检司。自十月悉上,人给粮二升,至二月轮半营农。庆历七年,夏竦建议与正兵参戍。八年,以水沴,多逋亡者,权益正兵代其阙额。皇祐四年,权放业农,后不复补。

  河北陕西强人、砦户、强人弓手 名号不一。咸平四年,募河北民谙契丹道路、勇锐可为间伺者充强人,置都头、指挥使。无事散处田野,寇至追集,给器甲、口粮、食钱,遣出塞偷斫贼垒,能斩首级、夺马者如赏格。虏获财畜皆畀之。庆历二年,环州亦募,涅手背,自备戎械并马,置押官、甲头、队长,户四等以下免役,上番防守,月给奉廪。三年,泾原路被边城砦悉置。

  环、庆二州复有砦户,康定中,以沿边弓手涅手背充,有警召集防戍,与保毅弓手同。

  大顺城、西谷砦有强人弓手,天禧、庆历间募置,番戍为巡徼斥候,日给粮。人赋田八十亩,能自备马者益赋四十亩。遇防秋,官给器甲,下番随军训练。为指挥六。

下一页

上一篇:志·卷一百四十二

下一篇:志·卷一百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