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志·卷一百四十一

更新时间:2021-03-03 00:20:14

  ◎兵二(禁军下)

  熙宁以后之制

  骑军

  殿前指挥使(左右班二。)

  内殿直(左右班四。)

  散员(左右班四。)

  散指挥(左右班四。)

  散都头(左右班二。)

  散祗候(左右班二。)

  金枪班(左右二,元祐二年六月,密院言:"元丰七年,承旨司传宣密院:殿前指挥使左右班枪手可各以五分为额,余悉改充弓箭手。切详先为在京马军全废枪手,其诸班枪手有阙,无人拣填,遂有此宣旨。近因殿前马步军司奏,诸在京马军复置一分枪手,诸班枪手并依旧教阅。"诏:"元丰七年宣旨,更不施行。")

  东西班(及弩手、龙旗直、招箭,总十一。中兴后,东凡五班,西凡三班。)

  散直(左右四。熙宁九年,并南散直隶北散直。中兴后,名招箭班散直。)

  外殿直(一。熙宁五年废。)

  银枪班(左右班二。中兴置。)

  茶酒旧班(中兴置。)

  茶酒新班(中兴置。)

  钧容直(国初一班。中兴因之,后废。已上为诸班。)

  捧日(并左射、钅屈直、弩手、左第五军,总三十五。京师三十三,雍丘、郑各一。熙宁五年,捧日三十三并为二十二,废弩手隶左射,余留二十九。元第一,十月,以左射隶天武。二年,废左射、钅屈直。八月,废第五军,雍丘第二、南京第一并改为新立骁捷。九月,诏勿改,惟阙勿补,俟其少废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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