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志·卷一百一十五

更新时间:2021-03-03 00:17:16

  都磨勘司,端拱九年置。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覆勾三部帐籍,以验出入之数。

  都主辖支收司,(淳化三年置。)判司官以判磨勘司官兼。掌官物已支未除之数,候至所受之处,附籍报所由司而对除之。天下上供物至京,即日奏之,纳毕,取其钞以还本州。

  拘收司,(咸平四年置。)以判磨勘司兼掌。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籍其名件而督之。

  都理欠司,(雍熙二年,三部各置理欠,有勾簿司,景德四年废。)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理在京及天下欠负官物之籍,皆立限以促之。

  都凭由司,以判都理欠司官兼,掌在京官物支破之事。凡部支官物,皆覆视无虚谬,则印署而还之,支讫,复据数送勾而销破之。

  开拆司,判司官一人,以朝官充。掌受宣敕及诸州申牒之籍,发放以付三部,兼掌发放、勾凿、催驱、受事。

  发放司,掌受三司帖牒而下之。(太平兴国年中置。)

  勾凿司,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

  催驱司,掌督京城诸司库务末帐,京畿仓场库务月帐凭由送勾,及三部支讫内外奉禄之事。

  受事司,掌诸处解送诸色名籍,以发付三部。

  衙司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押班充。掌大将、军将名籍,第其劳而均其役使。

  勾当公事官二员,以朝官充。掌分左右厢检计、定夺、点检、覆验、估剥之事。

  三司推勘公事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推劾诸部公事。

  勾当诸司、马步军粮料院官各一人,以京朝官充。掌文武官诸司、诸军给受奉料,批书券历,诸仓库案验而禀赋之。

  勾当马步军专勾司官一人,以京朝官充。(旧以三班。)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诸司库务给受之数,审校其欺诈,批历以送粮料院。

  以上并属三司使。元丰官制行,罢三司使并归户部。

  翰林学士院 翰林学士承旨 翰林学士 知制诰 直学士院 翰林权直 学士院权直 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凡立后妃,封亲王,拜宰相、枢密使、三公、三少,除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加封,加检校官,并用制;赐大臣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用批答及诏书;馀官用敕书;布大号令用御札;戒励百官、晓谕军民用敕榜;遣使劳问臣下,口宣。凡降大赦、曲赦、德音,则先进草;大诏命及外国书,则具本取旨,得画亦如之。

  凡拜宰相及事重者,晚漏上,天子御内东门小殿,宣召面谕,给笔札书所得旨。禀奏归院,内侍锁院门,禁止出入。夜漏尽,具词进入;迟明,白麻出,合门使引授中书,中书授舍人宣读。其馀除授并御札,但用御宝封,遣内侍送学士院锁门而已。至于赦书、德音,则中书遣吏持送本院,内侍锁院如除授焉。凡撰述皆写画进入,请印署而出,中书省熟状亦如之。若已画旨而未尽及舛误,则论奏贴正。凡宫禁所用文词皆掌之。乘舆行幸,则侍从以备顾问,有献纳则请对,仍不隔班。凡奏事用榜子,关白三省、枢密院用谘报,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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