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熙元年四月,诏:"今后臣庶命名,并不许犯祧庙正讳。如名字见有犯祧庙正讳者,并合改易。"
嘉定十三年十月,司农寺丞岳珂言:"孝宗旧讳从'伯'从'玉'从'宗'。考国朝之制,祖宗旧讳二字者,皆著令不许并用。"又言"钦宗旧讳二字,其一从''从'旦',其一从'火'从'亘',皆合回避。乞并下礼、寺讨论,颁降施行。"既而礼、寺讨论:"所有钦宗、孝宗旧讳,若二字连用,并合回避,宜从本官所请,刊入施行。"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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