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二年四月,永州民刘思析薪,有"天下太平"字。
绍兴十四年四月,虔州民毁欹屋析柱,木里有文曰:"天下太平",时守臣薛弼上之,方大乱,近木妖也。二十年八月,福州冲虚观皂荚木翠叶再实。二十一年,建德县定林寺桑生李实,栗生桃实,占曰:"木生异实,国主殃。"二十五年十月,赣州献太平木。时秦桧擅朝,喜饰太平,郡国多上草木之妖以为瑞。绍兴间,汉阳军有插榴枝于石罅,秀茂成阴,岁有花实者。初,郡狱有诬服孝妇杀姑,妇不能自明,属行刑者插髻上华于石隙,曰:"生则可以验吾冤。"行刑者如其言,后果生。
淳熙十六年三月,扬州桑生瓜,樱桃生茄,此草木互为妖也。七月,晋陵县民析薪,中有木字曰"绍熙五年",如是者二。是时,绍熙犹未改元,其后果止五年,此近木妖也。
绍熙四年,富阳县栗生来禽实。五年,行都雨木,与《唐志》贞元陈留雨木同占,木生于下而自上陨者,将有上下易位之象。
嘉定六年五月己巳,严州淳安、遂安、桐庐三县大木自拔,占曰:"木自拔,国将乱。"
景定四年五月,成都太祖庙侧大木仆,忽起立,生三芽。
德祐二年正月戊辰,宝应县民析薪,中有"天太下赵"四字,献之,制置使李庭芝尝以钱五千。
咸平六年十一月庚戌,雨木冰。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戊寅,京师雨木冰。
天禧五年正月戊寅,京师雨木冰。
庆历三年十二月丁巳,雪木冰,占曰:"兵象也。"
嘉祐元年正月,雨木冰。
治平二年十月乙巳,雨木冰。
熙宁三年十月、八年正月、九年正月,京师雨木冰。
元祐八年二月,京师大寒,霰、雪,雨木冰。
宣和五年十月乙酉,雨木冰。
靖康元年十月乙卯,雨木冰。二年正月丁酉,雨木冰。
绍熙五年十一月辛亥,雨木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