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本纪·卷三十四

更新时间:2021-03-03 00:03:34

  九月庚申,立内外将佐升差审察法。庚午,从太上皇幸天竺寺。限品官子孙名 田。是秋,罢关外四州营田官兵,募民耕佃。

  冬十月壬辰,遣郑闻等使金贺正旦。甲午,禁归正人藏匿金人者。乙未,臣僚 言:“天下之事,必历而后知,试而后见。为县令者必为丞簿,为郡守者必为通判, 为监司者必为郡守,皆有等差。自今职事官及局务官,必任满方许求外,未历亲民 任使,即未得拟州郡,且授通判。”诏从之。庚子,蒋芾起复尚书左仆射,陈俊卿 右仆射,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兼制国用使。甲辰,大阅。己酉,金遣移刺 神独斡等来贺会庆节。庚戌,大风。

  十一月壬戌,遣知无为军徐子寅措置楚州官田,招集归正忠义人以耕。甲戌, 严盗贼法。乙亥,诏峡州布衣郭雍赴行在。壬申,两淮归正忠义有田产者,蠲役五 年。癸未,岳阳军节度使居广封永阳郡王。十二月丙申,遣胡元质等贺金主生辰。 甲辰,赐魏掞之同进士出身,为太学录。蒋芾辞起复,许之。减两浙、江东西路明 年夏税、和市之半。甲寅,金遣完颜仲仁等来贺明年正旦。

  五年春正月甲戌,措置两淮屯田。

  二月己丑,申严太庙季点法。乙未,命楚州兵马钤辖羊滋专一措置沿淮、海盗 贼。先是,海州人时旺聚众数千来请命,旺寻为金人所获,其徒渡淮而南者甚众, 故命滋弹压之。戊戌,赠张浚太师,谥忠献。壬寅,以给事中梁克家签书枢密院事。 癸卯,大风。甲辰,以王炎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丙午,雨雹。辛亥,诏自今 诏令未经两省书读者毋辄行,给、舍驳正毋连衔同奏。

  三月丁巳朔,诏趣修庐、和二州城。己巳,蠲成都府路民户岁输对籴米脚钱三 十五万缗。乙亥,以王炎为四川宣抚使,仍参知政事。召虞允文赴行在。丙子,赐 礼部进土郑侨以下三百九十有二人及第、出身。壬午,赐郭雍号冲晦处士。癸未。 罢利州路诸州营田官兵,募民耕佃。诏侍从、监司、帅臣、管军荐武举出身人可将 佐者。

  夏四月己丑,复置将作、军器少监。壬辰,以梁克家兼参知政事。辛丑,诏福 建路贫民生子,官给钱米。庚戌,修襄阳府城。辛亥,振恤衢、婺、饶、信四州流 民。

  五月己巳,帝以射弩弦断伤目,不视朝。金牒取俘获人,王抃议尽遣时旺余党, 陈俊卿持不可,帝然之。

  六月庚寅,太白昼见。戊戌,始视朝。己酉,以虞允文为枢密使。

  秋七月乙丑,召曾觌入见,陈俊卿及虞允文请罢之,不许。至行在,俊卿、允 文复言其不可留,诏以觌为浙东总管。

  八月甲申朔,日有食之。己丑,以陈俊卿为尚书左仆射,虞允文为尚书右仆射, 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兼制国用使,辛亥,命淮西路铸小铁钱。

  九月己未,罢淮东屯田官兵,募民耕佃。辛酉,诏淮东诸州农隙教阅民丁。甲 子,诏侍从、台谏集议钦宗配飨功臣。壬申,大风。命淮西安抚司参议官许子中措 置淮西山水砦,招集归正忠义人耕垦官田。

  冬十月乙酉,遣汪大猷等使金贺正旦。戊子,振温、台二州被水贫民,以守臣、 监司失职,降责有差。戊戌,大风。己亥,命饶、信二州岁各留上供米三万石,以 备振粜。癸卯,金遣高德基等来贺会庆节。

  十一月癸丑朔,复置淮东万弩手,名神劲军。庚申,增置广东水军。乙丑,以 孙扩为右千牛卫大将军。以明州定海县水军为御前水军。丙寅,为岳飞立庙于鄂州。 己巳,太白昼见。辛未,诏侍从、台谏、两省官,各举京朝官以上、才堪监司、郡 守者三人。壬申,复成闵庆远军节度使、镇江诸军都统制。十二月己丑,遣司马伋 等贺金主生辰。辛卯,大风。丁酉,置应城县马监。复李显忠威武军节度使。乙巳, 复置成都府广惠仓。戊申,金遣完颜毅等来贺明年正旦。

  六年春正月癸丑,雅州沙平蛮寇边,焚碉缅砦。四川制置使晁公武调兵讨之, 失利。乙卯,修楚州城。丁巳,复强盗旧法,其四年十一月指挥勿行。癸亥,初降 金字牌下四川宣抚司,备边奏。乙丑,增筑丰储仓。庚午,以奉国军承宣使、知庐 州郭振为武泰军节度使。

  二月乙酉,诏户部侍郎二人分领诸路财赋。丁亥,复置舒州同安监,铸铁钱。 辛卯,王炎遣人约沙平蛮归部,稍损边税与之。丙申,广西路复行钞盐法,仍增收 通货钱四十万缗,以备漕计。壬寅,诏谕大臣:均役法,严限田,抑游手,务农桑。 己酉,置应城县孳生监。庚戌,以曾觌为福州观察使。遣司农寺丞许子中诣淮西, 措置铁钱。

  三月癸丑,用三省言,两淮守帅宜久其任,二年后察其能否,以行赏罚。乙卯, 裁减枢密院吏额一百十有四人。丁巳,诏步军司权以三万五千人为额。起复王抃佥 知阁门事,专一措置三衙拣选官兵。赠彰国军节度使大周仁为太尉。庚申,从太上 皇、太上皇后幸聚景园。乙丑,以晁公武、王炎不协,罢四川制置司归宣抚司。辛 未,从太上皇、太上皇后幸聚景园。甲戌,裁减三省吏额七十人。戊寅,以知绍兴 府史浩为检校少傅、保宁军节度使。己卯,诏两淮州县官以繁简易其任。复置江、 浙、京湖、两广、福建等路都大发运使,以新知成都府史正志为之。

  夏四月辛巳朔,罢铸钱司归发运司。并淮东总领所归淮西总领所。以敷文阁直 学士张震知成都府,充本路安抚使,乙未,赐发运使史正志缗钱二百万,为均输、 和籴之用。吏部尚书汪应辰三上疏论发运司。戊戌,以应辰知平江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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