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本纪·卷十

更新时间:2021-03-03 00:00:58

  十一月甲辰,诏广西钤辖进兵讨安化蛮。乙巳,诏宜、融州民尝从军役者,免 今夏税,运粮者免其半。戊申,朝飨景灵宫。己酉,飨太庙及奉慈庙。庚戌,祀天 地于圜丘,大赦,改元。百官上尊号曰宝元体天法道钦文聪武圣神孝德皇帝。乙卯, 复奏举县令法。王曾薨。十二月癸亥朔,加恩百官。甲子,京师地震。丙寅,鄜延 路言赵元昊反。甲戌,禁边人与元昊互市。己卯,奉宁军节度使、知永兴军夏竦兼 泾原、秦凤路安抚使,振武军节度使、知延州范雍兼鄜延、环庆路安抚使。是岁, 达州大水,黎州蛮来贡。

  二年春正月己酉,王随卒。辛亥,安化蛮平。癸丑,赵元昊表请称帝、改元。

  三月丁未,铸皇宋通宝钱。乙卯,阅试卫士。戊午,赐陕西缘边军士缗钱。

  夏四月癸亥,授唃厮啰二子瞎毡、磨毡角团练使。乙丑,放宫女二百七十人。 壬申,免昭州运粮死蛮寇者家徭二年、赋租一年。丁亥,募河东、陕西民入粟实边。

  五月癸巳,诏近臣举方略材武之士各二人。己亥,禁皇族及诸命妇、女冠、尼 等非时入内。癸卯,命近臣同三司议节省浮费。丙午,遣使体量安抚陕西、河东。 己酉,录系囚。壬子,王德用罢,以夏守赟知枢密院事。

  六月壬戌,诏省浮费,自乘舆服御及宫掖所须,宜从简约,若吏兵禄赐,毋概 行裁减。戊辰,诏诸致仕官尝犯赃者,毋推恩子孙。丁丑,益州火,焚庐舍三千余 区。壬午,削赵元昊官爵,除属籍。

  秋七月丁巳,诏宗室遇南郊及乾元节恩,许官一子,余五岁授官。戊午,以夏 竦知泾州兼泾原、秦凤路沿边经略安抚使、泾原路马步军都总管,范雍兼鄜延、环 庆路沿边经略安抚使、鄜延路马步军都总管。八月丁卯,以筚篥城唃厮波补本族军 主。甲戌,皇子生。丙子,降三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释之。辛巳,命辅臣报祠高禖。

  九月壬寅,诏河北转运使兼都大制置营田屯田事。乙卯,出内库银四万两易粟, 振益、梓、利、夔路饥民。

  十月庚午,赐麟、府州及川、陕军士缗钱。甲申,诏两川饥民出剑门关者勿禁。

  十一月戊子朔,出内库珠,易缗钱三十万籴边储。丁酉,盛度、程琳罢,出御 史中丞孔道辅。壬寅,以王鬷知枢密院事,宋庠参知政事。十二月庚申,诏审刑院、 大理寺、刑部毋通宾客。壬申,诏:“御史阙员,朕自择举。”是岁,曹、濮、单 州蝗。

  康定元年春正月丙辰朔,日有食之。壬戌,赐国子监学田五十顷。是月,元昊 寇延州,执鄜延、环庆两路副都总管刘平、鄜延副都总管石元孙。诏陕西运使明镐 募强壮备边。

  二月丁亥,以夏守赟为宣徽南院使、陕西马步军都总管、经略安抚使。诏潼关 设备。辛卯,月、太白俱犯昴。壬辰,夏守赟兼沿边招讨使。出内藏缗钱十万赐戍 边禁兵之家。知制诰韩琦安抚陕西。白气如绳贯日。甲午,括畿内、京东西、淮南、 陕西马。丙申,诏诸路转运使、提刑访知边事者以闻。丁酉,诏枢密院同宰臣议边 事。辛丑,出内藏缗钱八十万付陕西市籴军储。丙午,德音:释延州、保安军流以 下罪,寇所攻掠地除今夏税,戍兵及战死者赐其家缗钱。是日改元,去尊号“宝元” 字,许中外臣庶上封章言事。丁未,诏陕西量民力,蠲所科刍粮。癸丑,降范雍为 尚书吏部侍郎、知安州。甲寅,出内库珠偿民马直。

  三月丙辰,诏大臣条陕西攻守策。癸亥,命韩琦治陕西城池。乙丑,阅虎翼军 习战。辛未,诏延州录战没军士子孙,月给粮。丙子,大风,昼暝,是夜有黑气长 数丈,见东南。丁丑,罢大宴。诏中外言阙政。戊寅,王鬷、陈执中、张观罢,以 晏殊、宋绶知枢密院事,王贻永同知枢密院事。诏按察官举才堪将帅者。庚辰,诏 参知政事同议边事。辛巳,德音:降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释之。赐京师、河北、 陕西、河东诸军缗钱,蠲陕西夏税十之二,减河东所科粟。

  夏四月丙戌,省陕西沿边堡砦。癸巳,诏诸戍边军月遣内侍存问其家,病致医 药,死为敛葬之。甲午,遣使籍陕西强壮军。乙未,契丹国母复遣使来贺乾元节。 乙巳,增补河北强壮军。丙午,鄜延路兵马都监黄德和坐弃军要斩。丁未,赠刘平、 石元孙官,录其子孙。辛亥,筑延州金明栲栳砦。

  五月甲寅朔,诏前殿奏事毋过五班,余对后殿。命大官赐食。壬戌,张士逊致 事,吕夷简为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癸酉,诏夏守赟进屯 鄜州。戊寅,以夏竦为陕西马步军都总管兼招讨使。是月,元昊陷塞门砦,兵马监 押王继元死之,又陷安远砦。

  六月丙戌,诏假日御崇政殿视事如前殿。丁亥,以夏守赟同知枢密院事。甲午, 降三京囚罪一等,徒以下释之。乙未,南京鸿庆宫神御殿火。壬寅,遣使体量安抚 京东、西。甲辰,增置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西弓手。

  秋七月乙丑,遣使以讨元昊告契丹。庚午,阅诸军习战。戊寅,皇子昕为忠正 军节度使,封寿国公。

  八月戊戌,禁以金箔饰佛像。癸卯,遣尚书屯田员外郎刘涣使邈川。戊申,夏 守赟罢,以杜衍同知枢密院事。辛亥,诏范仲淹、葛怀敏领兵驱逐塞门等砦蕃骑出 境,仍募弓箭手,给地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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