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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廉恥

更新时间:2021-01-23 16:06:01

五代史馮道傳論曰:「『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善乎!管生之能言也!禮義,治人之大法;廉恥,立人之大節。蓋不廉則無所不取,不恥則無所不為。人而如此,則禍敗亂亡,亦無所不至。況為大臣而無所不取,無所不為,則天下其有不亂,國家其有不亡者乎?」

然而四者之中,恥尤為要,故夫子之論士曰:「行己有恥。」孟子曰:「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又曰:「恥之於人大矣!為機變之巧者,無所用恥焉。」所以然者,人之不廉而至於悖禮犯義,其原皆生於無恥也。故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吾觀三代以下,世衰道微,棄禮義,捐廉恥,非一朝一夕之故。然而松柏後凋於歲寒,雞鳴不已於風雨,彼眾昏之日,固未嘗無獨醒之人也。

頃讀顏氏家訓,有云:「齊朝一士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曉書疏。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無不寵愛。』吾時俯而不答。異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為之!」嗟呼!之推不得已而仕於亂世,猶為此言,尚有小宛詩人之意;彼閹然媚於世者,能無愧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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