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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祭公諫征犬戎

更新时间:2021-01-23 16:02:02

穆王將征犬戎,祭公謀父諫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是故周文公之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時夏,允王保之。』先王之於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以文修之,使務利而避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不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于戎、狄之間,不敢怠業,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篤,奉以忠信,奕世載德,不忝前人。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商王帝辛,大惡於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修名,有不王則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於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乎有刑罰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增修於德而無勤民於遠,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

今自大畢、伯士之終也,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其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吾聞夫犬戎樹惇,帥舊德而守終純固,其有以禦我矣!」

王不聽,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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