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硕,字懋弘,闽县人。永乐十年进士。授御史,出按山东。
宣德初,按浙江。为治严肃,就擢按察使。千户汤某结中官裴可烈为奸利,硕将绳以法。中官诬硕毁诏书,被逮。硕叩头言:“臣前为御史,官七品。今擢按察使,官三品。日夜淬励,思报上恩。小人不便,欲去臣,唯陛下裁察。”帝动容曰:“朕固未之信,召汝面讯耳。”立释硕,复其官,敕责可烈。硕在浙久,人怀其惠。
正统三年误引赦例出人死,佥事耿定劾之。逮讯,输赎还职。其冬迁广东布政使,未及任而卒。其后宁波知府郑珞劾可烈不法,可烈竟罢去。
况钟,字伯律,靖安人。初以吏事尚书吕震,奇其才,荐授仪制司主事。迁郎中。
宣德五年,帝以郡守多不称职,会苏州等九府缺,皆雄剧地,命部、院臣举其属之廉能者补之。钟用尚书蹇义、胡濙等荐,擢知苏州,赐敕以遣之。
苏州赋役繁重,豪猾舞文为奸利,最号难治。钟乘传至府。初视事,群吏环立请判牒。钟佯不省,左右顾问,惟吏所欲行止。吏大喜,谓太守暗,易欺。越三日,召诘之曰:“前某事宜行,若止我;某事宜止,若强我行;若辈舞文久,罪当死。”立捶杀数人,尽斥属僚之贪虐庸懦者。一府大震,皆奉法。钟乃蠲烦苛,立条教,事不便民者,立上书言之。
清军御史李立勾军暴,同知张徽承风指,动以酷刑抑配平人。钟疏免百六十人,役止终本身者千二百四十人。属县逋赋四年,凡七百六十余万石。钟请量折以钞,为部议所格,然自是颇蠲减。又言:“近奉诏募人佃官民荒田,官田准民田起科,无人种者除赋额。昆山诸县民以死徙从军除籍者,凡三万三千四百余户,所遗官田二千九百八十余顷,应减税十四万九千余石。其他官田没海者,赋额犹存,宜皆如诏书从事。臣所领七县,秋粮二百七十七万九千石有奇。其中民粮止十五万三千余石,而官粮乃至二百六十二万五千余石,有亩征至三石者,轻重不均如此。洪、永间,令出马役于北方诸驿,前后四百余匹,期三岁遣还,今已三十余岁矣。马死则补,未有休时。工部征三梭阔布八百匹,浙江十一府止百匹,而苏州乃至七百,乞敕所司处置。”帝悉报许。
当是时,屡诏减苏、松重赋。钟与巡抚周忱悉心计画,奏免七十余万石。凡忱所行善政,钟皆协力成之。所积济农仓粟岁数十万石,振荒之外,以代民间杂办及逋租。其为政,孅悉周密。尝置二簿识民善恶,以行劝惩。又置通关勘合簿,防出纳奸伪。置纲运簿,防运夫侵盗。置馆夫簿,防非理需求。兴利除害,不遗余力。锄豪强,植良善,民奉之若神。
先是,中使织造采办及购花木禽鸟者踵至。郡佐以下,动遭笞缚。而卫所将卒,时凌虐小民。钟在,敛迹不敢肆。虽上官及他省吏过其地者,咸心惮之。
钟虽起刀笔,然重学校,礼文儒,单门寒士多见振赡。有邹亮者,献诗于钟。钟欲荐之,或为匿名书毁亮。钟曰:“是欲我速成亮名耳。”立奏之朝。召授吏、刑二部司务。迁御史。
初,钟为吏时,吴江平思忠亦以吏起家,为吏部司务,遇钟有恩。至是钟数延见,执礼甚恭,且令二子给侍,曰:“非无仆隶,欲籍是报公耳。”思忠家素贫,未尝缘故谊有所干。人两贤之。
钟尝丁母忧,郡民诣阙乞留。诏起复。正统六年,秩满当迁,部民二万余人,走诉巡按御史张文昌,乞再任。诏进正三品俸,仍视府事。明年十二月卒于官。吏民聚哭,为立祠。
钟刚正廉洁,孜孜爱民,前后守苏者莫能及。钟之后李从智、朱胜相继知苏州,咸奉敕从事,然敕书委寄不如钟矣。
李从智,宜宾人。
朱胜,金华人。胜廉静精敏,下不能欺。尝曰:“吏贪,吾不多受牒。隶贪,吾不行杖。狱卒贪,吾不系囚。”由是公庭清肃,民安而化之。居七年,超迁江南左布政使。
初与钟同荐者,户部郎中罗以礼知西安,兵部郎中赵豫知松江,工部郎中莫愚知常州,户部员外郎邵旻知武昌,刑部员外郎马仪知杭州,陈本深知吉安,御史陈鼎知建昌,何文渊知温州,皆赐敕乘传行。
陈本深,字有源,鄞人。永乐初,由乡举入国子监。授刑部主事。善发奸。畿内盗杀人,亡匿。有司系无辜十八人于狱。本深以计获盗,十八人皆免。迁员外郎。
与况钟等同受敕为知府,本深知吉安。吉安多豪强,好讦讼。巨猾彭抟等十九人横闾里,本深遣人与相结。为具召与饮,伏壮士后堂,拉杀之,皆曳其尸以出,一府大惊。乐安大盗曾子良据大盘山,众万余。本深设伏大破之,斩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