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列传·卷三十七

更新时间:2021-03-02 21:46:35

  原吉有雅景,人莫能测其际。同列有善,即采纳之。或有小过,必为之掩覆。吏污所服金织赐衣。原吉曰:“勿怖,污可浣也。”又有污精微文书者,吏叩头请死。原吉不问,自入朝引咎,帝命易之。吕震尝倾原吉。震为子乞官,原吉以震在“靖难”时有守城功,为之请。平江伯陈瑄初亦恶原吉,原吉顾时时称瑄才。或问原吉:“量可学乎?”曰:“吾幼时,有犯未尝不怒。始忍于色,中忍于心,久则无可忍矣。”尝夜阅爰书,抚案而叹,笔欲下辄止。妻问之。曰:“此岁终大辟奏也。”与同列饮他所,夜归值雪,过禁门,有欲不下者,原吉曰:“君子不以冥冥堕行。”其慎如此。

  原吉与义皆起家太祖时。义秉铨政,原吉筦度支,皆二十七年,名位先于三杨。仁、宣之世,外兼台省,内参馆阁,与三杨同心辅政。义善谋,荣善断,而原吉与士奇尤持大体,有古大臣风烈。

  子瑄,以荫为尚宝司丞。喜谈兵。景泰时,数上章言兵事,有沮者,不获用。终南京太常少卿。

  俞士吉,字用贞,象山人。建文中,为衮州训导。上书言时政,擢御史。出按凤阳、徽州及湖广,能辨释冤狱。成祖即位,进佥都御史。奉诏以水利书赐原吉,因留督浙西农政。湖州逋粮至六十万石,同事者欲减其数以闻。士吉曰:“欺君病民,吾不为也。”具以实奏,悉得免。寻为都御史陈瑛所劾,与大理少卿袁复同系狱。复死狱中,士吉谪为事官,治水苏、松。既而复职,还上《圣孝瑞应颂》。帝曰:“尔为大臣,不言民间利病,乃献谀耶!”掷还之。宣德初,仕至南京刑部侍郎,致仕。

  李文郁,襄阳人。永乐初,以户部侍郎副原吉治水有劳。后坐事谪辽东二十年。仁宗即位,召还,为南京通政参议,致仕。

  邹师颜,宣都人。永乐初,为江西参政,坐事免。寻以荐擢御史,有直声。迁大理丞,署户部。与原吉同下狱。仁宗立,释为礼部侍郎。省墓归,还至通州,卒,贫不能归葬。尚书吕震闻于朝,宣宗命驿舟送之。诏京官卒者,皆给驿,著为令。

  赞曰:《书》曰“敷求哲人,俾辅于尔后嗣”。蹇义、夏原吉自筮仕之初,即以诚笃干济受知太祖,至成祖,益任以繁剧。而二人实能通达政体,谙练章程,称股肱之任。仁、宣继体,委寄优隆,同德协心,匡翼令主。用使吏治修明,民风和乐,成绩懋著,蔚为宗臣。树人之效,远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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