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列传·卷二十四

更新时间:2021-03-02 21:45:13

  陶安(钱用壬 詹同 朱升 崔亮)牛谅 答禄与权 张筹 朱梦炎 刘仲质 陶凯 曾鲁 任昂 李原名 乐韶凤

  陶安,字主敬,当涂人。少敏悟,博涉经史,尤长于《易》。元至正初,举江浙乡试,授明道书院山长,避乱家居。太祖取太平,安与耆儒李习率父老出迎。太祖召与语。安进曰:“海内鼎沸,豪杰并争,然其意在子女玉帛,非有拨乱、救民、安天下心。明公渡江,神武不杀,人心悦服,应天顺人。以行吊伐,天下不足平也。”太祖问曰:“吾欲取金陵,何如?”安曰:“金陵,古帝王都。取而有之,抚形胜以临四方,何向不克?”太祖曰:“善。”留参幕府,授左司员外郎,以习为太平知府。习字伯羽,年八十余矣,卒于官。

  安从克集庆,进郎中。及聘刘基、宋濂、章溢、叶琛至,太祖问安:“四人者何如?”对曰:“臣谋略不如基,学问不如濂,治民之才不如溢、琛。”太祖多其能让。黄州初下,思得重臣镇之,无逾安者,遂命知黄州。宽租省徭,民以乐业。坐事谪知桐城,移知饶州。陈友定兵攻城,安召吏民谕以顺逆,婴城固守。援兵至,败去。诸将欲尽戮民之从寇者,安不可。太祖赐诗褒美,州民建生祠事之。

  吴元年,初置翰林院,首召安为学士。时征诸儒议礼,命安为总裁官。寻与李善长、刘基、周祯、滕毅、钱用壬等删定律令。

  洪武元年,命知制诰兼修国史。帝尝御东阁,与安及章溢等论前代兴亡本末。安言丧乱之源,由于骄侈。帝曰:“居高位者易骄,处佚乐者易侈。骄则善言不入,而过不闻;侈则善道不立,而行不顾。如此者,未有不亡。卿言甚当。”又论学术。安曰:“道不明,邪说害之也。”帝曰:“邪说害道,犹美味之悦口,美色之眩目。邪说不去,则正道不兴,天下何从治?”安顿首曰:“陛下所言,可谓深探其本矣。”安事帝十余岁,视诸儒最旧。及官侍从,宠愈渥。御制门帖子赐之曰:“国朝谋略无双士,翰苑文章第一家。”时人荣之。御史或言安隐过。帝诘曰:“安宁有此,且若何从知?”曰:“闻之道路。”帝大怒,立黜之。

  洪武元年四月,江西行省参政阙,帝以命安,谕之曰:“朕渡江,卿首谒军门,敷陈王道。及参幕府,裨益良多。继入翰林,益闻谠论。江西上游地,抚绥莫如卿。”安辞。帝不许。至任,政绩益著。其年九月卒于官。疾剧,草上时务十二事。帝亲为文以祭,追封姑孰郡公。

  子晟,洪武中为浙江按察使,以贪贿诛。其兄昱亦坐死。发家属四十余人为军,后死亡且尽。所司复至晟家勾补,安继妻陈诣阙诉,帝念安功,除其籍。

  初,安之裁定诸礼也,广德钱用壬亦多所论建。

  用壬,字成夫。元南榜进士第一,授翰林编修。出使张士诚,留之,授以官。大军下淮、扬,来归。累官御史台经历,预定律令。寻与陶安等博议郊庙、社稷诸仪。其议释奠、耤田,皆援据经文及汉、魏以来故事以定其制。诏报可,语详《礼志》。洪武元年分建六部官,拜用壬礼部尚书。凡礼仪、祭祀、宴享、贡举诸政,皆专属礼官。又诏与儒臣议定乘舆以下冠服诸式。时儒生多习古义,而用壬考证尤详确,然其后诸典礼亦多有更定云。其年十二月,请告归。

  詹同,字同文,初名书,婺源人。幼颖异,学士虞集见之曰:“才子也。”以其弟槃女妻之。至正中,举茂才异等,除郴州学正。遇乱,家黄州,仕陈友谅为翰林学士承旨。太祖下武昌,召为国子博士,赐名同。时功臣子弟教习内府,诸博士治一经,不尽通贯。同学识淹博,讲《易》、《春秋》最善。应教为文,才思泉涌,一时莫与并。迁考功郎中,直起居注。会议袷禘礼,同议当,遂用之。

  洪武元年,与侍御史文原吉、起居注魏观等循行天下,访求贤才。还,进翰林直学士,迁侍读学士。帝御下峻,御史中丞刘基曰:“古者公卿有罪,盘水加剑,诣请室自裁,所以励廉耻,存国体也。”同时侍侧,遂取《戴记》及贾谊疏以进,复剀切言之。帝尝与侍臣言:声色之害甚于鸩毒,创业之君,为子孙所承式,尤不可不谨。同因举成汤不迩声色,垂裕后昆以对。其因事纳忠如此。

  四年进吏部尚书。六年兼学士承旨,与学士乐韶凤定释奠先师乐章。又以渡江以来,征讨平定之迹,礼乐治道之详,虽有纪载,尚未成书,请编《日历》。帝从之,命同与宋濂为总裁官,吴伯宗等为纂修官。七年五月书成,自起兵临濠至洪武六年,共一百卷。同等又言:《日历》秘天府,人不得见。请仿唐《贞观政要》,分辑圣政,宣示天下。帝从之。乃分四十类,凡五卷,名曰《皇明宝训》。嗣后凡有政迹,史官日记录之,随类增入焉。是年赐敕致仕,语极褒美。未行,帝复命与濂议大祀分献礼。久之,起承旨,卒。

  同以文章结主知,应制占对,靡勿敏赡。帝尝言文章宜明白显易,通道术,达时务,无取浮薄。同所为多称旨,而操行尤耿介,故至老眷注不衰。

  子徽,字资善,洪武十五年举秀才。官至太子少保兼吏部尚书。有才智,刚决不可犯。勤于治事,为帝所奖任。然性险刻。李善长之死,徽有力焉。蓝玉下狱,语连徽及子尚宝丞绂,并坐诛。

  同从孙希原,为中书舍人,善大书。宫殿城门题额,往往皆希原笔也。

  朱升,字允升,休宁人。元末举乡荐,为池州学正,讲授有法。蕲、黄盗起,弃官隐石门。数避兵逋窜,卒未尝一日废学。太祖下徽州,以邓愈荐,召问时务。对曰:“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太祖善之。吴元年,授侍讲学士,知制诰,同修国史。以年老,特免朝谒。洪武元年进翰林学士,定宗庙时享斋戒之礼。寻命与诸儒修《女诫》,采古贤后妃事可法者编上之。大封功臣,制词多升撰,时称典核。逾年,请老归,卒年七十二。

  升自幼力学,至老不倦。尤邃经学。所作诸经旁注,辞约义精。学者称枫林先生。子同官礼部侍郎,坐事死。

  崔亮,字宗明,藁城人。元浙江行省掾。明师至旧馆,亮降,授中书省礼曹主事。迁济南知府。以母忧归。洪武元年冬,礼部尚书钱用壬请告去,起亮代之。初,亮居礼曹时,即位、大祀诸礼皆其所条画,丞相善长上之朝,由是知名。及为尚书,一切礼制用壬先所议行者,亮皆援引故实,以定其议。考证详确,逾于用壬。

下一页

上一篇:列传·卷二十三

下一篇:列传·卷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