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本纪·卷十四

更新时间:2021-03-02 21:31:27

  冬十月丁亥,抚宁侯朱永为靖虏将军,充总兵官,汪直监军,御伏当加。十二月辛未,论功封朱永保国公,加汪直岁禄,升赏者二千六百余人。是月,免四川、江西被灾税粮。

  是年,琉球、安南、乌斯藏入贡。

  十六年春正月甲午,大祀天地于南郊。丁酉,保国公朱永为平虏将军,充总兵官,王越提督军务,汪直监军,御亦思马因于延绥。二月癸酉,免湖广被灾税粮。戊寅,王越袭亦思马因于威宁海子,破之。三月戊子,以岁歉减光禄寺供用物。

  夏六月癸丑,禁势家侵占民田。

  秋八月辛酉,申存恤孤老之令。

  冬十二月庚申,亦思马因犯大同。丙寅,朱永、汪直、王越帅京军御之。是月,总督两广军务都御史朱英、总兵官平乡伯陈政讨广西瑶,破之。

  是年,免两畿、湖广、河南、山东、云南被灾税粮。琉球、暹罗、苏门答剌、土鲁番、撒马儿罕入贡。

  十七年春正月丙戌,大祀天地于南郊。二月壬戌,核天下库藏出纳之数。是月,免浙江、山西被灾税粮。三月辛卯,赐王华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庚申,以久旱风霾敕群臣修省。戊辰,谕法司慎刑狱。太监怀恩同法司录囚,自是每五岁遣内臣审录以为常。癸酉,亦思马因犯宣府。五月己亥,汪直监督军务,王越为平胡将军。充总兵官,御之。

  秋七月甲戌,免南畿披灾秋粮。甲午,命所在镇守总兵、巡抚听汪直、王越节制。

  冬十月壬戌,振河南饥。十一月戊子,取太仓银三分之一入内库。

  是年,安南、占城、满剌加、乌斯藏入贡。安南黎灏侵老挝宣慰司,赐敕谕之。

  十八年春正月壬午,太祀天地于南郊。庚寅,刘吉起复。三月己巳朔,振南畿饥。壬申,罢西厂。

  夏四月癸丑,罕慎复哈密城。甲子,免山西被灾夏税。五月,免山东、南畿被灾税粮。六月壬寅,亦思马因犯延绥,汪直、王越调兵御败之。

  秋八月癸丑,遣使振畿内、山东饥。辛酉,免河南被灾税粮。闰月壬申,仓副使应时用请罢饶州烧造御器内臣,下狱,赎还职。

  冬十一月,免畿内、陕西、辽东被灾秋粮。十二月庚午,御制《文华大训》成。

  是年,琉球、哈密、暹罗、土鲁番、乌斯藏入贡。

  十九年春正月丙午,大祀天地于南郊。三月丙辰,免湖广被灾税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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