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本纪·卷三

更新时间:2021-03-02 21:30:15

  冬十月乙亥,沐春袭封西平侯,镇云南。十一月甲午,蓝玉擒月鲁帖木儿,诛之,召玉还。十二月甲戌,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等兼东宫师保官。闰月戊戌,冯胜为总兵官,傅友德副之,练兵山西、河南、兼领屯卫。

  是年,琉球中山、山南、高丽,哈梅里入贡。

  二十六年春正月戊申,免天下耆民来朝。辛酉,大祀天地于南郊。二月丁丑,晋王统山西、河南军出塞,召冯胜、傅友德、常升、王弼等还。乙酉,蜀王椿来朝。凉国公蓝玉以谋反,并鹤庆侯张翼、普定侯陈桓、景川侯曹震、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吏部尚书詹徽等皆坐诛。己丑,颁《逆臣录》于天下。庚寅,耕耤田。三月辛亥,代王桂率护卫兵出塞,听晋王节制。长兴侯耿炳文练兵陕西。丙辰,冯胜、傅友德备边山西、北平,其属卫将校悉听晋王、燕王节制。庚申,诏二王军务大者始以闻。壬戌,会宁侯张温坐蓝玉党诛。

  夏四月乙亥,孝感饥,遣使乘传发仓贷之。诏自今遇岁饥,先贷后闻,著为令。戊子,周王橚来朝。庚寅,旱,诏群臣直言得失,省狱囚。丙申,以安南擅废立,绝其朝贡。

  秋七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戊申,选秀才张宗浚等随詹事府官分直文华殿,侍皇太孙。八月,秦、晋、燕、周、齐五王来朝。九月癸丑,代、肃、辽、庆、宁五王来朝。赦胡惟庸、蓝玉余党。

  冬十月丙申,擢国子监生六十四人为布政使等官。十二月,颁《永鉴录》于诸王。

  是年,琉球、爪哇、暹罗入贡。

  二十七年春正月乙卯,大祀天地于南郊。辛酉,李景隆为平羌将军,镇甘肃。发天下仓谷贷贫民。三月庚子,赐张信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辛丑,魏国公徐辉祖、安陆侯吴杰备倭浙江。庚戌,课民树桑枣木棉。甲子,以四方底平,收藏甲兵,示不复用。

  秋八月甲戌,吴杰及永定侯张铨率致仕武臣,备倭广东。乙亥,遣国子监生分行天下。督吏民修水利。丙戌,阶、文军乱,都督甯正为平羌将军讨之。九月,徐辉祖节制陕西沿边诸军。

  冬十一月乙丑,颍国公傅友德坐事诛。阿资复叛,西平侯沐春击败之。十二月乙亥,定远侯王弼坐事诛。

  是年,乌斯藏、琉球、缅、朵甘、爪哇、撒马儿罕、朝鲜入贡。安南来贡,却之。

  二十八年春正月丙午,阶、文寇平,甯正以兵从秦王樉征洮州叛番。丁未,大祀天地于南郊。甲子,西平侯沐春擒斩阿资,越州平。是月,周王橚、晋王、率河南、山西诸卫军出塞,筑城屯田。燕王棣帅总兵官周兴出辽东塞。二月丁卯,宋国公冯胜坐事诛。己丑,谕户部编民百户为里。婚姻死丧疾病患难,里中富者助财,贫者助力。春秋耕获,通力合作,以教民睦。

  夏六月壬申,诏诸土司皆立儒学。辛巳,周兴等自开原追敌至甫答迷城,不及而还。己丑,御奉天门,谕群臣曰:“朕起兵至今四十余年,灼见情伪,惩创奸顽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后嗣止颁《律》与《大诰》,不许用黥剌、剕、劓、阉割之刑。臣下敢以请者,置重典。”又曰:“朕罢丞相,设府、部、都察院分理庶政,事权归于朝廷。嗣君不许复立丞相。臣下敢以请者置重典。皇亲惟谋逆不赦。余罪,宗亲会议取上裁。法司只许举奏,毋得擅逮。勒诸典章,永为遵守。”

  秋八月丁卯,都督杨文为征南将军,指挥韩观、都督佥事宋晟副之,讨龙州士官赵宗寿。戊辰,信国公汤和卒。辛巳,赵宗寿伏罪来朝,杨文移兵讨奉议、南丹叛蛮。九月丁酉,免畿内、山东秋粮。庚戌,颁《皇明祖训条章》于中外,“后世有言更祖制者,以奸臣论”。十一月乙亥,奉议、南丹蛮悉平。十二月壬辰,诏河南、山东桑枣及二十七年后新垦田,毋徵税。

  是年,朝鲜、琉球、暹罗入贡。

  二十九年春正月壬申,大祀天地于南郊。二月癸卯,征虏前将军胡冕讨郴、桂蛮,平之。辛亥,燕王棣帅师巡大宁,周世子有敦帅师巡北平关隘。三月辛酉,楚王桢、湘王柏来朝。甲子,燕王败敌于彻彻儿山,又追败之于兀良哈秃城而还。

  秋八月丁未,免应天、太平五府田租。九月乙亥,召致仕武臣二千五百余人入朝,大赉之,各进秩一级。

  是年,琉球、安南、朝鲜、乌斯茂入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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