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本纪·卷三

更新时间:2021-03-02 21:30:15

  秋七月甲戌,封王禑为高丽国王。庚辰,五开蛮叛。八月庚戌,冯胜、傅友德、蓝玉备边北平。是月,振河南水灾。

  冬十月己丑,颁《大诰》于天下。癸卯,召冯胜还。甲辰,诏曰:“孟子传道,有功名教。历年既久,子孙甚微。近有以罪输作者,岂礼先贤之意哉。其加意询访,凡圣贤后裔输作者,皆免之。”是月,楚王桢、信国公汤和讨平五开蛮。十一月乙亥,蠲河南、山东、北平田租。十二月丙午,诏有司举孝廉。癸丑,麓川平缅宣慰使思伦发反,都督冯诚败绩,千户王升死之。

  是年,高丽、琉球、安南、暹罗入贡。

  十九年春正月辛酉,振大名及江浦水灾。甲子,大祀天地于南郊。是月,征蛮师还。二月丙申,耕耤田,癸丑,振河南饥。

  夏四月甲辰,诏赎河南饥民所鬻子女。六月甲辰,诏有司存问高年。贫民年八十以上,月给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九十以上,岁加帛一匹,絮一斤;有田产者罢给米。应天、凤阳富民年八十以上赐爵社士,九十以上乡士;天下富民八十以上里士,九十以上社士。皆与县官均祀,复其家。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岁给米六石。士卒战伤除其籍,赐复三年。将校阵亡,其子世袭加一秩。岩穴之士,以礼聘遣。丁未,振青州及郑州饥。

  秋七月癸未,诏举经明行修练达时务之士。年六十以上者,置翰林备顾问,六十以下,于六部、布按二司用之。八月甲辰,命皇太子修泗州盱眙祖陵,葬德祖以下帝后冕服。九月庚申,屯田云南。

  冬十月,命官军已亡子女幼或父母老者皆给全俸,著为令。十二月癸未朔,日有食之。是月,命宋国公冯胜分兵防边。发北平、山东、山西、河南民运粮于大宁。

  是年,高丽、琉球、暹罗、占城、安南入贡。

  二十年春正月癸丑,冯胜为征虏大将军,傅友德、蓝玉副之,率师征纳哈出。焚锦衣卫刑具,以系囚付刑部。甲子,大祀天地于南郊。礼成,天气清明。侍臣进曰:“此陛下敬天之诚所致。”帝曰:“所谓敬天者,不独严而有礼,当有其实。天以子民之任付于君,为君者欲求事天,必先恤民。恤民者,事天之实也。即如国家命人任守令之事,若不能福民,则是弃君之命,不敬孰大焉。”又曰:“为人君者,父天母地子民,皆职分之所当尽,祀天地,非祈福于己,实为天下苍生也。”二月壬午,阅武。乙未,耕耤田。三月辛亥,冯胜率师出松亭关,城大宁、宽河、会州、富峪。

  夏四月戊子,江夏侯周德兴筑福建濒海城,练兵防倭。六月庚子,临江侯陈镛从征失道,战没。癸卯,冯胜兵逾金山。丁未,纳哈出降。闰月庚申,师还次金山,都督濮英殿军遇伏,死之。

  秋八月癸酉,收冯胜将军印,召还,蓝玉摄军事。景川侯曹震屯田云南品甸。九月戊寅,封纳哈出海西侯。癸未,置大宁都指挥使司。丁酉,安置郑国公常茂于龙州。丁未,蓝玉为征虏大将军,延安侯唐胜宗、武定侯郭英副之,北征沙漠。是月,城西宁。

  冬十月戊申,封朱寿为舳舻侯,张赫为航海侯。是月,冯胜罢归凤阳,奉朝请。十一月壬午,普定侯陈桓、靖宁侯叶升屯田定边、姚安、毕节诸卫。己丑,汤和还,凡筑宁海、临山等五十九城。十二月,振登、莱饥。

  是年,琉球、安南、高丽、占城、真腊、朵甘、乌斯藏入贡。

  二十一年春正月辛巳,麓川蛮思伦发入寇马龙他郎甸,都督甯正击败之。辛卯,大祀天地于南郊。甲午,振青州饥,逮治有司匿不以闻者。三月乙亥,赐任亨泰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丙戌,振东昌饥。甲辰,沐英讨思伦发败之。

  夏四月丙辰,蓝玉袭破元嗣君于捕鱼儿海,获其次子地保奴及妃主王公以下数万人而还。五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六月甲辰,信国公汤和归凤阳。甲子,傅友德为征南将军,沐英、陈桓为左、右副将军,帅师讨东川叛蛮。

  秋七月戊寅,安置地保奴于琉球。八月癸丑,徙泽、潞民无业者垦河南、北田,赐钞备农具,复三年。丁卯,蓝玉师还,大赉北征将士。戊辰,封孙恪为全宁侯。是月,御制八谕饬武臣。九月丙戌,秦、晋、燕、周、楚、齐、湘、鲁、潭九王来朝。癸巳,越州蛮阿资叛,沐英会傅友德讨之。

  冬十月丁未,东川蛮平。十二月壬戌,进封蓝玉凉国公。

  是年,高丽、古城、琉球、暹罗、真腊、撒马儿罕、安南入贡。诏安南三岁一朝,象犀之属毋献。安南黎季犛弑其主炜。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篇:本纪·卷二

下一篇:本纪·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