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河郡蝗生。
河決魏郡,泛清河以東數郡。先是,莽恐河決為元城塚墓害。及決東去,元城不憂水,故遂不堤塞。
四年二月,赦天下。
夏,赤氣出東南,竟天。
厭難將軍陳欽言捕虜生口,虜犯邊者皆孝單于咸子角所為。莽怒,斬其子登于長安,以視諸蠻夷。
大司馬甄邯死,甯始將軍孔永為大司馬,侍中大贅侯輔為甯始將軍。
莽每當出,輒先搜索城中,名曰「橫搜」。是月,橫搜五日。
莽至明堂,授諸侯茅土。下書曰:「予以不德,襲于聖祖,為萬國主。思安黎元,在於建侯,分州正惑,以美風俗。追監前代,爰綱爰紀。惟在《堯典》,十有二州,衛有五服。《詩》國十五,布遍九州。《殷頌》有『奄有九有』之言。《禹貢》之九州無並、幽,《周禮•司馬》則無徐、梁。帝王相改,各有雲為。或昭其事,或大其本,厥義著明,其務一矣。昔週二後受命,故有東都、西都之居。予之受命,蓋亦如之。其以洛陽為新室東都,常安為新室西都。邦畿連體,各有采任。州從《禹貢》為九,爵從周氏有五。諸侯之員千有八百,附城之數亦如之,以俟有功。諸公一同,有眾萬戶,土方百里。侯伯一國,眾戶五千,土方七十裏。子男一則,眾戶二千有五百,土方五十裏。附城大者食邑九成,眾戶九百,土方三十裏。自九以下,降殺以兩,至於一城。五差備具,合當一則。今已受茅土者,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九族之女為任者,八十三人。及漢氏女孫中山承禮君、遵德君、修義君更以為任。萎有一公,九卿,十二大夫,二十四元士。定諸國邑采之處,使侍中講禮大夫孔秉等與州部眾郡曉知地理圖籍者,共校治于壽成硃鳥堂。予數與群公祭酒上卿親聽視,鹹已通矣。夫褒德賞功,所以顯仁賢也;九族和睦,所以褒親親也。予永惟匪解,思稽前人,將章黜陟,以明好惡,安元元焉。」以圖簿未定,未授國邑,且令受奉都內,月錢數千。諸侯皆困乏,至有庸作者。
中郎區博諫莽曰:「井田雖聖王法,其廢久矣。周道既衰,而民不從。秦知順民之心,可以獲大利也,故滅廬井而置阡陌,遂王諸夏,訖今海內未厭其敝。今欲違民心,追複千載絕跡,雖堯、舜夏起,而無百年之漸,弗能行也。天下初定,萬民新附,誠未可施行。」莽知民怨,乃下書曰:「諸名食王田,皆得賣之,勿拘以法。犯私買賣庶人者,且一切勿治。」
初,五威將帥出,改句町王以為侯,王邯怨怒不附。莽諷牂柯大尹周歆詐殺邯。邯弟承起兵攻殺歆。先是,莽發高句驪兵,當伐胡,不欲行,郡強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為冠。遼西大尹田譚追擊之,為所殺。州郡歸咎于高句驪侯騶。嚴尤奏言:「貉人犯法,不從騶起,正有它心,宜令州郡且尉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畔,夫餘之屬必有和者。匈奴未克,夫餘、穢貉複起,此大憂也。」莽不尉安,穢貉遂反,詔尤擊之。尤誘高句驪侯騶至而斬焉,傳首長安。莽大說,下書曰:「乃者,命遣猛將,共行天罰,誅滅虜知,分為十二部,或斷其右臂,或斬其左腋,或潰其胸腹,或其兩脅。今年刑在東方,誅貉之部先縱焉。捕斬虜騶,平定東域,虜知殄滅,在於漏刻。此乃天地群神、社稷、宗廟佑助之福,公卿、大夫、士民同心將率虓虎之力也。予甚嘉之。其更名高句驪為下句驪,佈告天下,令鹹知焉。」於是貉人愈犯邊,東北與西南夷皆亂雲。
莽志方盛,以為四夷不足吞滅,專念稽古之事,複下書曰:「伏念予之皇始祖考虞帝,受終文祖,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遂類於上帝,禋于六宗,望秩於山川,遍於群神,巡狩五嶽,群後四朝,敷奏以言,明試以功。予之受命即真,到于建國五年,已五載矣。陽九之厄既度,百霹之會已過。歲在壽星,填在明堂,倉龍癸酉,德在中宮。觀晉掌歲,龜策告從,其以此年二月建寅之節東巡狩,具禮儀調度。」群公奏請募吏民人馬布帛綿,又請內郡國十二買馬,發帛四十五萬匹,輸常安,前後毋相須。至者過半,莽下書曰:「文母太后體不安,其且止待後。」
是歲,改十一公號,以「新」為「心」,後又改「心」為「信」。
五年二月,文母皇太后崩,葬渭陵,與元帝合而溝絕之。立廟于長安,新室世世獻祭。元帝配食,坐於床下。葬為太倔服喪三年。
大司馬孔永乞骸骨,賜安車駟馬,以特進就朝位。同風侯逯□為大司馬。
是時,長安民聞莽欲都雒陽,不肯繕治室宅,或頗徹之。莽曰:「玄龍石文曰『定帝德,國雒陽』。符命著明,敢不欽奉!以始建國八年,歲纏星紀,在雒陽之都。其謹繕修常安之都,勿令壞敗。敢有犯者,輒以名聞,請其罪。」
是歲,烏孫大小昆彌遣使貢獻。大昆彌者,中國外孫也。其胡婦子為小昆彌,而烏孫歸附之。莽見匈奴諸邊並侵,意欲得烏孫心,乃遣使者引小昆彌使置大昆彌使上。保成師友祭酒滿昌劾奏使者曰:「夷狄以中國有禮誼,故詘而服從。大昆彌,君也。今序臣使於君使之上,非所以有夷狄也。奉使大不敬!」莽怒,免昌官。
西域諸國以莽積失恩信,焉耆先畔,殺都護但欽。
十一月,彗星出,二十餘日,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