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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卷二十七

更新时间:2021-01-23 16:22:24

  鴻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廟北闕災。十一月甲寅,許皇后廢。

  永始元年正月癸醜,大官淩室災。戊午,戾後園南闕災。是時,趙飛燕大幸,許後既廢,上將立之,故天見象于淩室,與惠帝四年同應。戾後,衛太子妾,遭巫蠱之禍,宣帝既立,追加尊號,於禮不正。又戾後起於微賤,與趙氏同應。天戒若曰,微賤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廟,將絕祭祀,有兇惡之禍至。其六月丙寅,趙皇后遂立,姊妹驕妒,賊害皇子,卒皆受誅。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長樂宮臨華殿及未央宮東司馬門災。六月甲午,孝文霸陵園東闕南方災。長樂宮,成帝母王太后之所居也。未央宮,帝所居也。霸陵,太宗盛德園也。是時,太后三弟相續秉政,舉宗居位,充塞朝廷,兩宮親屬將害國家,故天象仍見。明年,成都侯商薨,弟曲陽侯根代為大司馬秉政。後四年,根乞骸骨,薦兄子新都侯莽自代,遂覆國焉。

  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宮鴻寧殿災,帝祖母傅太后之所居也。時,傅太后欲與成帝母等號齊尊,大臣孔光、師丹等執政,以為不可,太后皆免官爵,遂稱尊號。後三年,帝崩,傅氏誅滅。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高皇帝原廟殿門災盡。高皇帝廟在長安城中,後以叔孫通譏複道,故複起原廟於渭北,非正也。是時,平帝幼,成帝母王太后臨朝,委任王莽,將篡絕漢,墮高祖宗廟,故天象見也。其冬,平帝崩。明年,莽居攝,因以篡國,後卒夷滅。

  傳曰:「治宮室,飾台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

  說曰:土,中央,生萬物者也。其于王者,為內事。宮室、夫婦、親屬,亦相生者也。古者天子諸侯,宮廟大小高卑有制,後夫人媵妾多少進退有度,九族親疏長幼有序。孔子曰:「禮,與其奢也,寧儉。」故禹卑宮室,文王刑于寡妻,此聖人之所以昭教化也。如此則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驕慢,則土失其性。亡水旱之災而草木百穀不孰,是為稼穡不成。

  嚴公二十八年「冬,大亡麥禾。」董仲舒以為,夫人哀姜淫亂,逆陰氣,故大水也。劉向以為,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大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穡不成者也。是時,夫人淫于二叔,內外亡別,又因凶饑,一年而三築台,故應是而稼穡不成,飾台榭內淫亂之罰雲。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禍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傳曰:「好戰攻,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革。」

  說曰:金,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故立秋而鷹隼擊,秋分而微霜降。其于王事,出軍行師,把旄杖鉞,誓士眾,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亂也。《詩》雲:「有虔秉鉞,如火烈烈。」又曰:「載戢干戈,載橐弓矢。」動靜應誼,「說以犯難,民忘其死。」如此則金得其性矣。若乃貪欲恣睢,務立威勝,不重民命,則金失其性。蓋工冶鑄金鐵,金鐵冰滯涸堅,不成者眾,及為變怪,是為金不從革。

  《左氏傳》曰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晉」。晉平公問于師曠,對曰:「石不能言,神或馮焉。作事不時,怨讟動於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宮室崇侈,民力雕盡,怨讟並興,莫信其性,石之言不亦宜乎!」於是晉侯方築□祁之宮。叔向曰:「君子之言,信而有征。」劉歆以為金石同類,是為金不從革,失其性也。劉向以為石白色為主,屬白祥。

  成帝鴻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鳴,聲隆隆如雷,有頃止,聞平襄二百四十裏,野雞皆鳴。石長丈三尺,廣厚略等,旁著岸脅,去地二百餘丈,民俗名曰石鼓。石鼓鳴,有兵。是歲,廣漢鉗子謀攻牢,篡死罪囚鄭躬等,盜庫兵,劫略吏民,衣繡衣,自號曰山君,党與浸文。明年冬,乃伏誅,自歸者三千餘人。後四年,尉氏樊並等謀反,殺陳留太守嚴普,自稱將軍,山陽亡徒蘇令等黨與數百人盜取庫兵,經歷郡國四十餘,皆逾年乃伏誅。是時起昌陵,作者數萬人,徙郡國吏民五千餘戶以奉陵邑。作治五年不成,乃罷昌陵,還徙家。石鳴,與晉石言同應,師曠所謂「民力雕盡」,傳雲「輕百姓」者也。□祁離宮去絳都四十裏,昌陵亦在郊野,皆與城郭同占。城郭屬金,宮室屬土,外內之別雲。

  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

  說曰:水,北方,終臧萬物者也。其於人道,命終而琪臧,精神放越,聖人為之宗廟以收魂氣,春秋祭祀,以終孝道。王者即位,必郊祀開地,禱祈神祇,望秩山川,懷柔百神,記不宗事。慎其齊戒。致其嚴敬,鬼神歆饗,多獲福助。此聖王所以順事陰氣,和神人也。至發號施令,亦奉天時。十二月鹹得其氣,則陰陽調而終始成。如此則水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時,則水失其性。霧水暴出,百川逆溢,壞鄉邑,溺人民,及淫雨傷稼穡,是為水不潤下。京房《易傳》曰:「顓事有知,誅罰絕理,厥災水,其水也,雨殺人以隕霜,大風天黃。饑而不損茲謖泰,厥災水,水殺人。辟遏有德茲謂狂,厥災水,水流殺人,已水則地生蟲。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水寒,殺人。追誅不解,茲謂不理,厥水五穀不收。大敗不解,茲謂皆陰。解,舍也,王者於大敗,誅首惡,赦其眾,不則皆函陰氣,厥水流入國邑,隕霜殺叔草。」

  桓西元年「秋炁大水」。董仲舒、劉向以為桓弑兄隱公,民臣痛隱而賤桓。後宋督弑其君,諸侯會,將討之,桓受宋賂而歸,又背宋。諸侯由是伐魯,仍交兵結仇,伏屍流血,百姓愈怨,故十三年夏複大水。一曰,夫人驕淫,將弑君,隱氣盛,桓不寤,卒弑死。劉歆以為桓易許田,不祀周公,廢祭祀之罰也。

  嚴公七年「秋,大水,亡麥苗」。董仲舒、劉向以為,嚴母文姜與兄齊襄公淫,共殺桓公,嚴釋父仇,複取齊女,未入,先與之淫,一年再出,會於道逆亂,臣下賤之之應也。

  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以為時魯、宋比年為乘丘、鄑之戰,百姓愁怨,陰氣盛,故二國俱水。劉向以為時宋湣公驕慢,睹災不改,明年與其臣宋萬博戲,婦人在側,矜而罵萬,萬殺公之應。

  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以為夫人哀姜淫亂不婦,陰氣盛也。劉向以為哀姜初入,公使大夫宗婦見,用幣,又淫于二叔,公弗能禁。臣下賤之,故是歲、明年仍大水。劉歆以為先是嚴飾宗廟,刻桷丹楹,以誇夫人,簡宗廟之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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