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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卷二十七

更新时间:2021-01-23 16:22:24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楚滅舒庸,晉弑其君,宋魚石因楚奪君邑,莒滅鄫,齊滅萊,鄭伯弑死。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衛大夫孫、甯共逐獻公,立孫剽。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晉為雞澤之會,諸侯盟,又大夫盟,後為溴梁之會,諸侯在而大夫獨相與盟,君若綴斿,不得舉手。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陳慶虎、慶寅蔽君之明,邾庶其有叛心,後庶其以漆、閭丘來奔,陳殺二慶。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晉欒盈將犯君,後入于曲沃。劉歆以為,七月秦、晉分。「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軫、角,楚大國象也。後楚屈氏譖殺公子追舒,齊慶封脅君亂國。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後衛侯入陳儀,甯喜弑其君剽。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劉歆以為,五月魯、趙分。「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比食又既,象陽將豔,夷狄主上國之象也。後六君弑,楚子果從諸侯伐鄭,滅舒鳩,魯往朝之,卒主中國,伐吳討慶封。劉歆以為,六月晉、趙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禮義將大滅絕之象也。時,吳子好勇,使刑人守門;蔡侯通於世子之妻;莒不早立嗣。後閽戕吳子,蔡世子般弑其父,莒人亦弑君而庶子爭。劉向以為,自二十年至此歲,八年間日食七作,禍亂將重起,故天仍見戒也。後齊崔杼弑君,宋殺世子,北燕伯出奔,鄭大夫自外入而篡位,指略如董仲舒。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靈王弑君而立,會諸侯,執徐子,滅賴,後陳公子招殺世子,楚因而滅之,又滅蔡,後靈王亦弑死。劉歆以為,二月魯、衛分。傳曰晉侯問于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對曰:「魯、衛惡之,衛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有災,其衛君乎?魯將上卿。」是歲,八月衛襄公卒,十一月魯季孫宿卒。晉侯謂士文伯曰:「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對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類,官職不則,同始異終,胡可常也?《詩》曰:『或宴宴居息,或盡悴事國。』其異終也如是。」公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月、星、辰是謂。」公曰:「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公曰:「《詩》所謂『此日而食,于何不臧』,何也?」對曰:「不善政之謂也。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適於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慎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此推日食之占循變複之要也。《易》曰:「縣象著明,莫大於日月。」是故聖人重之,載於三經。于《易》在「豐」之「震」曰:「豐其沛,日中見昧,折其右肱,亡咎。」於《詩•十月之交》,則著卿士、司徒,下至趣馬、師氏,鹹非其材。同於右肱之所折,協於三務之所擇,明小人乘君子,陰侵陽之原也。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劉歆以為,三月魯、衛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時宿在畢,晉國象也。晉厲公誅四大夫,失眾心,以弑死。後莫敢複責大夫,六卿遂相與比周,專晉國,君還事之。日比再食,其事在春秋後,故不載於經。劉歆以為魯、趙分。《左氏傳》平子曰:「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天子不舉,伐鼓于社,諸侯用幣于社,伐鼓於朝,禮也。其餘則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百官降物,君不舉,避移時,樂奏鼓,祝用幣,史用辭,嗇夫馳,庶人走,此月朔之謂也。當夏四月,是謂孟夏。」說曰:正月謂週六月,夏四月,正陽純乾之月也。慝謂陰爻也,冬至陽爻起初,故曰複。至建巳之月為純乾,亡陰爻,而陰侵陽,為災重,故伐鼓用幣,責陰之禮。降物,素服也。不舉,去樂也。避移時,避正堂,須時移災複也。嗇夫,掌幣吏。庶人,其徒役也。劉歆以為,六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周景王老,劉子、單子專權,蔡侯硃驕,君臣不說之象也。後蔡侯硃果出奔,劉子、單子立王猛。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後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於狄泉。劉歆以為,十月楚、鄭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胃,魯象也。後昭公為季氏所逐。劉向以為,自十五年至此歲,十年間天戒七見,人君猶不寤。後楚殺戎蠻子,晉滅陸渾戎,盜殺衛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吳滅巢,公子光殺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它如仲舒。劉歆以為,二日魯、趙分。是月鬥建辰。《左氏傳》梓慎曰:「將大水。」昭子曰:「旱也。日過分而陽猶不克,克必甚,能無旱乎!陽不克,莫將積聚也。」是歲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為災。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故同道;冬夏至長短極,故相過。相過同道而食輕,不為大災,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天子象也。時京師微弱,後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中幾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劉向以為,時吳滅徐,而蔡滅沈,楚圍蔡,吳敗楚入郢,昭王走出。劉歆以為,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鄭滅許,魯陽虎作亂,竊寶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趙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晉三大夫以邑叛,薛弑其君,楚滅頓、胡,越敗吳,衛逐世子。劉歆以為,十二月二日楚、鄭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柳,周室大壞,夷狄主諸夏之象也。明年,中國諸侯果累累從楚而圍蔡,蔡恐,遷於州來。晉人執戎蠻子歸於楚,京師楚也。劉向以為,盜殺蔡侯,齊陳乞弑其君而立陽生,孔子終不用。劉歆以為,六月晉、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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